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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减免财政税费政策23条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17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5月13日召开《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新闻发布会,介绍5月8日至6月8日,我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其中包括实施减免财政税费方面23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涵盖减免财政税费、加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方面。其中减免财政税费方面23条,包括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减征“六税两费”、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等。

吉林省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税费,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延缓期限方面,延续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3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减免比例方面,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中规定的全部税费。

为有效落实上述优惠政策,全省税务部门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流程,缓税办理无需审批,实现“申报即享受”。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类型,自行办理。开展税费业务“网上办”,发票业务“邮寄办”,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智能+人工”服务,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短信等渠道组织政策精准推送,截至目前已推送12批次,惠及纳税人375万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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