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省体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运动员竞赛资格管理,提高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注册工作严肃、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吉林省运动员注册与交流暂行管理办法》(吉体青字〔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吉林省秋季运动员注册(冬季项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与地点
注册时间:2019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吉林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长春市吉顺街1202号吉林省速滑馆311室)
二、注册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参加省体育局主办的吉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和年度单项比赛及省教育部门主办的办理运动员等级证的比赛均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运动员须提供吉林省户籍;非吉林省户籍的运动员须提交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6年以上(含6年)的注册证。甲组运动员必须在国家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吉林省注册。
(二)注册运动员需与代表单位签订《吉林省运动员注册代表协议》(见附件)。
(三)注册运动员本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含指纹信息)导入信息,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的运动员须拍摄骨龄(花样滑冰项目除外)。
(四)运动员注册代表单位以本周期内首次注册信息为准。
(五)同一运动员在第十九届省运会周期注册与上周期注册信息出生日期不符者,取消注册资格。
(六)省体育局统一制作颁发注册IC卡,由注册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注册运动员可以凭注册IC卡,参加相应项目的比赛。
(七)对于注册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运动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运动员当年注册资格并停止参赛两年等处罚。
三、注册办法与要求
(一)注册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注册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市(州)体育局选派专人交叉监督注册工作,具体监督单位由注册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请各市(州)体育局牵头,按省注册要求,组织本地区运动员进行注册,在籍学生的注册由各市(州)体育局联系本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进行。
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运动员注册代表资格协议书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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