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31日,医保电子凭证在吉林省全面启用仪式在长春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靖平出席仪式。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于今年9月开展了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试点工作,经过争取,吉林、上海、福建、山东、广东、河北、黑龙江7个省(市)作为全国先行试点已在部分地区开通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我省的全面落地使用,标志着我省医保凭证从“卡时代”进入“码时代”,将为群众就医购药提供极大的便利。
医保电子凭证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是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的唯一身份标识,可实现医保查询、参保缴费、就诊购药、移动支付、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全部医保业务的办理,与传统的“看病要带医保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具有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全国通用、安全可靠四大优势。对防止重复参保、打击欺诈骗保和消除区域间医疗保障政策壁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保人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各大主流APP商城、应用商店均可下载。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开通使用。具体的操作方法为: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方法。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左下方的“未登录”,通过验证码或密码的方式登录,登录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输入身份信息,点击开始认证,进行人脸识别,提示认证成功,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了。
2.支付宝操作方法。登录支付宝,点击进入“卡包”,点击“证件”,找到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待领取”,点击“选择参保地”,选择您的参保地点——“同意协议并激活”——“采集本人人脸”——“刷脸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放入支付宝卡包即可。
3.微信操作方法。微信关注“我的医保”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医保凭证”——“激活凭证”——“参保地”,选择您的参保地点,——“去激活”——“立即激活”输入支付密码,点击授权激活,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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