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生寒假
比赛和训练营的通知
各县(市)体育局、教育局:
为提高我州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发现和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体育局、州教育局研究决定,2020年1月—2月将举办延边州中、小学生冰上等项目比赛和羽毛球等项目训练营活动。具体通知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竞赛规程
3、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短道速滑竞赛规程
4、2020年延边州青少年篮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5、2020延边州中小学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6、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寒假羽毛球训练营活动方案
7、2020年延边州小学组寒假滑雪训练营活动方案
8、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寒假排球训练营活动方案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和龙市体育局 和龙市业余体校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
比赛地点:和龙市滑冰场
五、组别设置
设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2.小学A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3.小学B组:男、女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全能;
七、参赛办法
各县(市)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参加比赛。
(一)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本次锦标赛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比赛
(二)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三)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含高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速度滑冰规则》执行。运动员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器材参赛。
(二)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各组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项比赛不列为中考体育免试比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文体局、俱乐部、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体育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邮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报到当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和龙市体育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和龙市文体局、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和龙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汪清县教育局 汪清县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1月11日-12日
比赛地点:汪清县滑冰场
五、组别设置
设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2.小学A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集体出发(10圈)、全能;
3.小学B组:男、女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全能;
七、参赛办法
各县(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一)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过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锦标赛的运动员。
(二)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三)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含高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四)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速度滑冰规则》执行。运动员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器材参赛。
(二)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高中、小学各组分别录取前三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实际参赛7人以上(含7人)时,比赛录取前5名。以上录取办法,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
中学组录取前5名,成绩达标者颁发成绩证书,奖牌。未达标者比赛成绩有效但不予颁发成绩证书。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教育局、体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体育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报到当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汪清县文体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汪清县体育局、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汪清县体育局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
附件3
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短道速滑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延边体育中心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2月18日-19日
比赛地点:延边滑冰馆
五、组别设置
设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组:男、女 500米、1000米、1500米、2000米。
2.小学A组:男、女 500米、7圈、1000米。
3.小学B组:男、女 3圈、500米、7圈。
4.小学组2000米接力比赛,各县(市)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各组别参赛运动员4名。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各县(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二)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含高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规则》执行。竞赛采用111.12米标准场地。
(二)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不穿着参赛队统一比赛服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比赛装备要求:
·短道比赛用头盔;
·短道比赛用防切割比赛服;
·护腿(塑料或防切割材料);
·手套(防切割或皮质);
·护颈(防切割);
·护踝(防切割);
·冰刀的后缘必须磨圆,其圆弧半径为1cm (5角硬币的半径);
·防护眼镜(强烈建议);
·赛前检查比赛装备,没有达到比赛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小学组录取前三名,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实际参赛7人以上(含7人)时,比赛录取前5名。以上录取办法,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
中学组(达标标准合格者)录取前5名颁发成绩证书,未达到标准的运动员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教育局、体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体育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 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延边州体育局3楼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
附件4
2020年延边州
青少年篮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0年2月10日—13日
竞赛地点:延边州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
初中组:男子篮球
五、参赛单位
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参加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报名队数不限。
(三)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6名。只允许12名资审合格的运动员赴赛区参赛,如运动员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中16名运动员之内替换,赛前联席会上须确定10-12人参赛运动员名单。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初中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在当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期间),并提供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报到时须将保险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交竞赛组委会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六)每队须有两套以上深浅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到达赛区后将进行核查。如无特殊要求,竞赛日程中左侧为主队,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
(七)凡报名参赛单位, 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报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否则,扣除参赛保证金外,还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二)比赛用球:使用7号球。
(三)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方式,6队以内(含6队)进行单循环赛;6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如采用单循环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队伍顺序;如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赛,按照上年度锦标赛成绩,蛇形排列进行分组,没有名次的队伍采用抽签方式入组。比赛队伍为7-12队分成2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5-8名,小组5、6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9-12。12队以上分成4组先单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8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9-16名。淘汰赛A、D组,B、C组进行交叉。
(四)名次排列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则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高低;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4、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
5、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最终名次排列。
(五)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分为4节,每节10分钟,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之间休息1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
2、每队12名运动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每组6人。11名运动员参赛的球队A组6人,B组5人。以此类推,第三、四节阵容可自由组合。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5分钟(丙组4分钟)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临场裁判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
3、上半时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4、如某队伤病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参赛队员不足10人,则第二组球员上场比赛时不足人员由对方教练从第一组中挑选。如不足9人,则该队不计成绩不计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团体奖杯。
(二)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队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队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队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队及5队以上,比赛录取前3名。
(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此项比赛不列为中考体育免试比赛。
九、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所需文件及要求:
1、《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
3、参赛保证书
4、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组别)并按照下发文件格式上报
5、二代身份证(原件)
上报电子版文件要求:将上报电子版所有文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内含报名表文件名、电子版照片文件文件名均改为所在参赛单位。
以上文件分别盖县(市)文体局、教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三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由县(市)文体局统一报送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
(二)报名截止时间:
各参赛单位于1月20日前将上报所需文件报送至本县(市)文体局,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光宇
联系电话:2730016
邮箱:295579715qq.com
(只接收各县(市)文体局发送文件)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四)报到:
各队于赛前1天报到。报到当日下午3点召开组委会。各代表队须交比赛保证金500元,对无违规的代表队,赛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五)参赛人员自行安排交通、食宿,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十、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赛事纪律规定
教练员、运动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赛事活动组委会或相应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视情况依纪依规处理。教练员、运动员有以下(1)至(8)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等处罚
(1)弄虚作假等虚假比赛行为;
(2)通过行贿受贿、自行或指使运动员消极比赛、违规干扰比赛进程等实现操纵比赛或影响比赛结果的行为;
(3)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对方相关人员,以推、撞、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
(4)以占据场地等形式故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干扰执裁,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拒绝领奖,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5)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
(6)无故弃权或停赛、罢赛,或在赛事活动期间酗酒、赌博、闹事等行为;
(7)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
(8)其他违背体育道德、违反公序良俗、违反赛风赛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的言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5
2020延边州中小学
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图们市体育局 图们市网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2月15日—2月17日
比赛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
五、竞赛组别、项目
(一)竞赛组别
设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
(二)竞赛项目
初中组、小学A组:(单打、双打) 小学B组:(单打)
六、参赛单位
各单位以县(市)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二)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组别不足3个队的报名项目,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小项不足3人报名,取消该项比赛。
(四)每局比赛是一盘决胜制,6:6抢七。
(五)6人(对)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比赛;若7(含7人)人(对)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比赛。第一阶段: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A、B两个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一名至第四名;A、B两个组后几名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第五名至第八名。
十、录取办法
(一)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此项比赛不列为中考体育免试比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体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图们市文体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报到当天进行培训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寒假羽毛球
训练营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月7日—13日
训练地点:延吉市斯宝特羽毛球馆
食宿地点:东北亚酒店
四、参训人员及资格
(一)延边州内从事羽毛球专业的体育教师、运动员。
(二)名额分配:每个县市可报1支队伍,每队可报15人(以上包括教练员)。
五、报名要求
(一)教练员:须为所推荐县市辖区内学校在职体育教师,并长期从事羽毛球训练工作。
(二)运动员:要求为延边州学籍学生。须有学籍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含往返路程),报到时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0之前将报名表(后附)一式二份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纸质版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统计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9480575@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莹 电话:2730015,传真:2730093。
(二)报到
各队于2020年1月7日上午10点前报到。报到地点延吉市东北亚酒店,同时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卡。
七、经费
训练营活动期间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八、其它
1、为确保训练营期间师生安全,本次活动进行全封闭式管理,各队教练员要全面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2、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须自带球拍、运动服、运动鞋(因在体育管内训练,要求准备干净胶底运动鞋)。训练用球由主办单位准备。
3、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4、1月7日上午10点30分召开训练营会议,各队的带队教师参加,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7
2020年延边州小学组寒假滑雪
训练营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月9日—15日
训练地点:延吉市梦都美滑雪场
食宿地点:延吉市梦都美滑雪场民俗旅游度假村
四、参训人员及资格
(一)名额分配:以县(市)为单位报名参加此次活动,每个县(市)可选派10人(以上包含一名教练员)。
五、报名要求
(一)教练员:须为长期从事滑雪项目的在职教师。
(二)运动员:要求为延边州学籍学生,要有滑雪基础。须有学籍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含往返路程),报到时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0之前将报名表(后附)一式二份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纸质版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统计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9480575@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莹 电话:2730015,传真:2730093。
(二)报到
各队于2020年1月9日上午10点30分前报到。报到地点延吉市梦都美(地址:延吉市依兰镇春兴村5队),同时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卡。
七、经费
训练营活动期间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八、其它
1、为确保训练营期间师生安全,本次活动进行全封闭式管理,各队教练员要全面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2、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需要自备延边旅游年卡,训练服装自带(滑雪服、帽子、手套等),雪具由主办单位负责。
3、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4、1月9日上午11点召开训练营会议,各队带队教师参加,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8
2020年延边州中小学寒假排球
训练营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4日—20日
训练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
食宿地点:延吉市东北亚酒店
四、参训人员及资格
(一)延边州内从事排球专业的体育教师、运动员(女)。
(二)名额分配:每个县市可报1支队伍,每队可报13人(以上包括教练员)。
五、报名要求
(一)教练员:须为所推荐县市辖区内学校在职体育教师,并长期从事排球训练工作。
(二)运动员:要求为延边州学籍学生。须有学籍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含往返路程),报到时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9年12月30之前将报名表(后附)一式二份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纸质版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统计汇总,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9480575@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莹 电话:2730015,传真:2730093。
(二)报到
各队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0点前报到。报到地点延吉市东北亚酒店,同时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卡。
七、经费
训练营活动期间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八、其它
1、为确保训练营期间师生安全,本次活动进行全封闭式管理,各队教练员要全面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2、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训练服装自备。
3、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4、1月14日上午10点30分召开训练营会议,各队的带队教师参加,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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