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朝鲜族素有孝亲敬老优良传统,孝道文化根植于延边大地。一直以来,延边州高度重视孝亲敬老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做好孝亲敬老工作,让优良道德风尚得到弘扬,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灯光璀璨的延边电视台演播大厅内,来自长辈病榻前尽孝的好儿媳、好女婿,为老服务一线敬老助老的好干部等十位道德楷模被授予“全州孝亲敬老楷模”称号。
延边州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孝亲敬老表彰活动,对无怨无悔、尽心尽孝的好儿女、敬老助老等模范进行表彰。以一个个道德楷模的正能量树立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以群众身边真情实感的事迹推崇家庭和睦,进而影响更多的人为老服务,带动更多的爱心企业、公益组织、涉老协会投身到老龄事业中。
为做好全州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延边州早在2010年就颁布实施了《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各县市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了高龄敬老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等法律规定。
针对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早于省《条例》和国家《老年法》修订的实际,延边州把修订《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工作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参考省内外其他地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草案)》,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递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末,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并通过,为实现国家、省、州三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的衔接奠定了基础。
在延吉公园,一条条写有“提高老年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条幅和展板格外醒目。在公园中休闲的老年人们免费领取到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册》、《老年保健常识》、《科学养生健康食谱》等资料。
每年4月份,延边州“老龄事业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老年法规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和老龄事业取得的成绩。
6万多名贫困老年人在遍及全州的农村居家养老大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安享晚年;2000多名贫困老人享受到了州政府出资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针对延边地区空巢、失能、贫困老年人比例逐年升高的实际,从2009年开始,延边州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已累计建设农村居家养老大院104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91家,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1家。
同时,通过加强救助、保障、福利等各项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利用,使全州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的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此外,延边州还积极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调州人寿保险公司设计了符合延边实际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并将鼓励和提倡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列入新修订的延边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内容。
州老年大学的老年舞蹈队在全省文艺汇演中受到专家评委高度盛赞;来自柔力球之乡的汪清县老年柔力球表演队,代表吉林省参加了全国老年柔力球展示活动,取得了两项金奖……为不断提高老年人运动意识和健康意识,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一直以来,延边州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协会、老体协、老年书画会等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老年门球、柔力球、健身舞、合唱、书画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老有所乐”、健康养老成为老年人的共同理念。
今年上半年,州老年体协组织了全州老年人技能展示赛、老年人门球赛、老年台球斯诺克赛、老年柔力球赛等活动,参加老年人8万余人次。
延边州始终致力于发展基层老年人协会,提高基层老年人协会入会率,不断地壮大协会的力量。目前,全州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了老年人协会,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协会入会率分别达到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九十,形成网络健全、组织健全的全州最大的社团组织。
目前,全州各级老年人协会自我创收老年田1374垧,老年林875垧,每年创收毛收入3000多万元,纯收入1000多万元。创收收入除主要用于老协活动外,还补贴部分基层协会会长和部分困难老人。
为了解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州委、州政府和州老龄办的大力支持下,延边州老年协会投入3000余万元,建立了为老年人看病的爱心福祉医院,已累计接待老年人患者7.5万多人,为老年人减轻诊疗费负担约350多万元。
作为党政联系老年群体的有力助手和纽带,各级老年人协会已成为深受全州老年人爱戴的“第二个温暖之家”,2005年和2010年州老年人协会两次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州老年协会荣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