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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的通知
来源:延边州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22   


关于举办“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文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延边州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

 

 

                            

延边州体育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安图县文体局

三、协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总会

四、比赛项目

比赛设徒手组与器械组

(一)徒手组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广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策马奔腾》。

(二)徒手组自选套路:规定套路以外的其他套路。

(三)器械组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推广的第七套健身秧歌。

(四)器械组自选套路:规定套路以外的其他套路。

五、参赛资格

(一)各县市文体局自行组织比赛选拔,获得第一名的队伍参加延边州总决赛。

(二)以县市为单位报名参赛,专业舞蹈演员、舞蹈表演院团演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总人数31人,其中领队1人(由主管体育局长担任),联络员1人(由体育科科长担任)教练1人(可兼任队员),队员28人(徒手组16人,器械组12人),所有参赛运动员年龄为35周岁至65周岁,即1952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出生。两个组别不允许兼项。

(二)参赛选手性别不限,鼓励男性选手参赛。

(三)参赛人员应保证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七、竞赛办法

(一)徒手组比赛参照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编著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二)器械组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印发的2015年版《健身秧歌竞赛规则》执行。

八、比赛要求

(一)   徒手组及器械组规定套路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推

广的动作和音乐,各参赛队不得修改。

(二)徒手组自选套路既可以为各参赛队自行创编的广场舞,也可选用除12套规定套路以外的已有套路,形式不限。

(三)器械组自选套路应选择传统秧歌中具有代表性且适用于体育锻炼的基本步法。整套动作应考虑到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健身秧歌套路既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避免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

(四)配乐要选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乐曲。要求节奏鲜明、热烈欢快、动感时尚、励志向上。成套动作音乐时间为3分-4分30秒。规定套路音乐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自选套路音乐由参赛队自制或自选。

(五)比赛不公开示分。

九、奖项设置

(一)比赛按两个组别的规定套路与自选套路,分别录取优胜奖4个、优秀奖4个,颁发奖杯、证书。

(二)设优秀组织奖及突出贡献奖,颁发牌匾。

(三)所有参赛队发放宣传背心1件。

十、仲裁与裁判

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负责选聘。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服装、交通费自理,食宿、保险费由大会承担,提前抵达或延期离会及超编人员的食宿费自付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请各市(县)2017年5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及自选套路伴奏音乐(MP3格式)一并发送至延边州体育局群体处、安图县文体局,以便提前编排。

联 系 人:国庆   联系电话:0433-2730083

人:安图县文体局纪秋成 电话:0433-5822662 

(二)报到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参加决赛队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人数组队,领队代表本队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在报到时交至组委会

(二)参赛人员服装要求整齐得体,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

(三)决赛当天,开幕式最后一项将由各代表队及广场舞表演队现场进行整体广场舞表演,请各代表队提前按照国家推广十二套广场舞《倍爽儿》动作进行练习,报到当天只进行合练。

十四、抗议与申诉

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裁、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额退回。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决赛报名表

      2.2017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决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附件1

“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决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QQ截图20170322143932.png

 

 

 

附件2

舒华杯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决赛自愿参赛

责任书

 

本队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延边州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并同意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并予以确认,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保证填写的报名表各项信息以及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二、按要求参加大赛安排的各项活动;

三、严格遵守大赛的规程、规则和其他规定;

四、树立良好的赛风赛纪,不弄虚作假;

五、风险防范措施完备,参赛人员应保证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市(州)派队单位承担本队任何风险和赔偿责任;

六、授权举办方、媒体无偿使用本队及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料;

七、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代 表 队 名 称:            


                          代表队领队签名: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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