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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5项 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7项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7-12-08   


  记者从珲春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以来,珲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5项、停征10项、降标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7项、放开1项、降标2项。

  据了解,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预防性体检费;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农产品检验检测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药品GPS认证收费、婚姻登记费、政府公开信息收费;降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费。

  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模拟电视)、资源占用费、水表检定费、东北虎之乡体验馆门票收费(取消单独收费,已合并到防川景点门票收费里) 、莲花湖景点收费、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部分子项;放开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为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降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大工业用电、一般工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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