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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黄标车车主的公开信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7-12-14   


尊敬的黄标车车主:

您好!

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我州空气环境质量,根据

州政府印发的《延边州集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延州政办发〔2016〕 13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黄标车定义

黄标车是指在用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装有点燃式汽油发动机、低于国I排放标准或装有压燃式柴油发动机、低于国II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物排放的车辆的简称。因其张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而俗称“黄标车”。

二、相关政策

1.停止办理一切外地转入的黄标车和黄标车流转入户手续。

2.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延边州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延州政办发〔2016〕15号),对提前淘汰的各类黄标车给予1000元至22000元不等的政府奖励补贴。

3.政府通告的黄标车限行区域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处罚100元。

三、黄标车报废补贴手续办理流程

(一)车主将“黄标车”交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车辆进行拆解,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对黄标车进行注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领取并填写《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请表》,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确认车辆是否为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盖章确认。

(三)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到环保部门递交淘汰黄标车补助资金申请表》,环保部门审核是否属于黄标车,盖章确认。

(四)商务部门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核实车辆是否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盖章确认。经联合审核,商务部门将按照车辆注册登记信息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或单位指定账户。

“碧水蓝天、美丽延边”是全州人民共同的期盼,希望黄标车车主能够顾全大局,积极淘汰黄标车,为改善延边州空气环境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公众号1副本[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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