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5-10日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一)公开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青年团体
(四)公开双人
(五)女子双人
(六)青年双人
三、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参赛运动员须为预赛各项目获得参赛资格的参赛队运动员,其中青年组运动员须为25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的运动员。
4.所有参加此项比赛的运动员代表资格不受已签订的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协议限制。
5.运动员代表资格以预赛参赛赛场所在地为准,在两个以上单位预赛赛场参赛的运动员以参与次数多的赛场确定参赛赛场,无法确定预赛场次数最多赛场的以首场预赛赛场所在地为准。
(二)资格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中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从2017年全国桥牌通讯系列赛3月-5月份月赛成绩的优胜者中产生。3场预赛平均成绩(每场比赛得分超过70%的成绩不列入统计)按照公开、女子、青年组进行排名,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取本地赛区内成绩最好的2对选手成绩平均后,排名前11的单位获得参赛资格。
(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桥牌协会名义组队参赛。团体赛参赛队原则上应由本单位成绩最好的2对选手组成。如有入选选手因故无法参赛,在规定时间内允许有一次从本单位排名第3名以后的选手中依次递补的机会,但需要按照新的2对选手成绩重新计算排名,排名前11的单位方可具备参赛资格。
(三)天津市不受预赛条件限制,可直接派队参加各项比赛。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每队运动员4名。
(五)双人赛选手从团体赛参赛选手中产生,现场可自由组合报名,鼓励跨省、跨地区组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公开团体、女子团体、青年团体赛:共进行2个阶段的比赛。
1.第一阶段预赛
单循环,共打11轮,每轮12副牌,分3天进行。预赛前4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
2.第二阶段淘汰赛
(1)半决赛:预赛第1名的队有权从第3名和第4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进行36副牌的比赛。胜队进入决赛,负队进行3-4名附加赛。
(2)决赛和3-4名附加赛:分3节进行,每节12副牌。
(二)公开双人、女子双人、青年双人赛:采用完全豪威尔轮转,分2天进行。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均奖励前8名。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
(二)各组别比赛均按《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须于6月5日前,将组队报名及调整情况报中国桥牌协会。
2.6月10日公布正式参赛名单,名单公布后不允许再做调整。
(二)报到
各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1-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八、技术官员
(一)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由中国桥牌协会统一组织。
(二)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对运动员性别、年龄进行检查。
十、裁判及仲裁委员会的选派办法另订。
十一、经费
运动员(队)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免费提供运动员(队)市内交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的食宿,各运动员(队)须按竞赛规程的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其它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运动员(队)自理。
十二、其他要求
(一)服装要求
1.运动员上场比赛时穿着正式服装或有参赛队统一标识的服装。
2.参赛队出席开闭幕式、颁奖仪式及正式活动时,穿着正式服装或者统一的、有参赛队标识的正式服装。
(二)参赛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并于报到时出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领队会定于赛前1天16:00召开,各参赛队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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