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一)网络评选:3月15日-4月25日 上海市
(二)预赛阶段:5月17日-5月21日 重庆市
(三)决赛阶段:7月7日-7月9日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一)传统套路
(二)自选套路
三、报名人数、资格与审查
(一)报名人数
本项目为集体竞赛项目,每队限报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1人。
(二)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年龄不限,性别不限。
4.需赛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资格审查
1.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队)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2.运动员(队)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资料造假或者违反规定的,则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和通报。
3.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运动员(队),其已完成的比赛结果无效,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四、参加办法
(一)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突出群众性和观赏性。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地区群众均可参赛,对少数民族地区和港澳台地区运动员(队)报名参赛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允许各省区市体育局、项目协会、俱乐部和个人身份参赛,鼓励跨省、跨地区组合参赛。
(三)到协会指定网站(优酷网站)在线报名上传比赛视频,允许兼项。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2011版《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
(二)比赛使用中国龙狮运动协会认定的竞赛器材。
(三)根据网络评选结果,评出2个单项前16名共32支队伍参加预赛,在预赛中分别选拔前7名共14支队伍参加决赛。
(四)天津地区队伍不参加网络评选和预赛,由天津市龙狮运动协会直接推荐2支队伍分别参加传统套路和自选套路决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决赛均奖励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4-8名运动队颁发奖励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网络评选:于3月15至4月25日之间上传报名表和比赛视频。
(二)预赛阶段:参赛队伍于2017年5月17日报到,5月21日离会。
(三)决赛阶段:参赛队伍于2017年7月7日报到,7月9日离会。
(四)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裁判员提前2天报到。
(五)联系人:于浩 段新川
电 话:010—87182890
传 真:010—67133577
八、技术官员
(一)设仲裁5名,技术代表1名,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裁判员16名。统一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体育总局社会中心审批。
(二)设辅助裁判员10名,统一由天津市龙狮运动协会选调。
(三)所有裁判员须统一穿着2016年款国家级裁判员服装。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十、仲裁
仲裁委员执行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经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体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体群字〔2017〕29号)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舞龙竞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参赛项目: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号:
序列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台胞证)号 | 所在地区(省/市) |
1 | 领队 | |||||
2 | 教练 | |||||
3 | 龙珠 | |||||
4 | 龙头 | |||||
5 | 二把 | |||||
6 | 三把 | |||||
7 | 四把 | |||||
8 | 五把 | |||||
9 | 六把 | |||||
10 | 七把 | |||||
11 | 八把 | |||||
12 | 龙尾 | |||||
13 | 替补 | |||||
备注 | 以上人员需提供彩色电子照片,并标注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