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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2021年度全省青少年锦标赛承办单位的通知
来源: 训练竞赛处    发布时间:2021-04-30   


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省直各项目中心:

    按照省体育局《2021年度全省体育赛事名录》计划,为科学有序地开展好全省2021年度青少年锦标赛,全面调动社会办赛积极性,特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度全省青少年锦标赛承办单位推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赛事范围

   2021年度吉林省青少年锦标赛。

    二、资质条件

   (一) 意向单位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赛事活动承办条件、赛事活动的技术要求,并能够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体能测试要求保障并落实相关工作。

   (二) 市(州)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申报承办竞赛需按隶属关系由市(州)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省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承办竞赛需经省直项目中心同意,未经市(州)体育行政部门或省直项目中心推荐的,将不予受理。

    三、工作流程

   (一)推介通知发布阶段(4月29日-5月8日):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体育赛事推介通知并下发《2021年度青少年锦标赛赛事计划》。(附件1)

   (二)意向单位申报阶段(5月9日-5月16日):各意向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州)体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按照项目对应报送省直项目中心。申报材料由意向单位的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省直项目中心)同意书(红头加盖公章)和《2021年度吉林省青少年锦标赛申办书》(附件2)组成。

   (三)各项目中心初审阶段(5月17日-5月21日):各项目中心将各申报单位具体材料进行梳理,形成本中心负责所有项目锦标赛的整体初审报告,报告中要概述各申报单位的整体情况,并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排序和提出建议报训竞处。

   (四)专家评审决策阶段(5月24日-5月26日):由赛事承办评审专家小组对推介的竞赛承办单位进行综合评审,集体决策确定承办单位。

   (五)面向社会公示阶段(5月27日-6月2日):在省体育局网站上公示竞赛承办单位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吉林省体育赛事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赛事举办的工作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公开透明操作,切实维护体育赛事的公共利益和承办赛事意向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时效。今年受全运会和冬奥会影响,竞赛组织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并且夏季项目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原则上在9月份前要全部完成。

   (三)落实责任。在赛事推介过程中,市(州)体育行政部门要对拟申请办赛单位的场馆、设施等资质条件进行把关,省直项目中心要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在推介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逐级追究责任。在赛事举办过程中,省直项目中心具体负责单项竞赛规程的起草和赛事组织工作,省体育局和省直项目中心对单项竞赛组织行使监管责任。

   (四)做好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在赛前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备,由相关部门出具指导意见书,未经许可不得如期办赛。同时,承办单位要科学评估赛场条件,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吉林省青少年锦标赛赛事计划》

        2.《2021年度吉林省青少年锦标赛申办书》

 

 

 

 

 

                                                                      训练竞赛处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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