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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航海模型竞赛规程
来源:吉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6-11日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一)团体项目

1.耐久V团体(FSR-V15+V27)

2.帆船项目团体(F5-E+M)

3.耐久O团体(FSR-O15+O27)

4.电动项目团体(ECO-TEAM+MONO-1)

(二)集体项目

5.仿真模型立体对抗(F6-S)

三、运动员资格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下简称“单位”)组队参赛。

(二)跨单位组队的须明确所代表单位的唯一性。

(三)运动员所代表的单位以运动员与该单位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最终参赛协议为准。

(四)须办理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参加办法

(一)团体项目

1、根据第十三届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成绩,每项目取每单位成绩排名前2位的运动员进行该项目的排名,形成排名A;其余的运动员按成绩形成排名B。

2、耐久V团体帆船项目团体和耐久O团体分别录取排名A中前10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电动项目团体录取排名A中前8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如按上述方法某项目未录满,则该项目的剩余名额按该项目的排名B依次递补。

(二)集体项目

根据第十三届全运会航海模型预选赛成绩,仿真模型立体对抗项目取每单位成绩最好的1组运动员进行排名,录取排名前6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天津)。

(三)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中一个级别的比赛(ECO-TEAM须由2人2船完成

(四)入选决赛(天津)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换,无一例外。

    (五)天津市代表队决赛名额的产生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五、竞赛办法

    执行《2017年全国航海模型锦标赛竞赛规则》和全运会相关的竞赛补充规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奖励前8名。

(二)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颁发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1、将盖章的报名表以PDF格式(不大于2M)发送到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模型部电子信箱:mx_hhmx@126.com,联系人:王力伟;电话:010-67050093。

2、报名截止日:2017年6月10日。

(二)报到

详见补充通知。

八、技术官员

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由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按有关规定选派,承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仲裁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按有关规定选派

十一、经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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