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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7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时间:2017-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司、局,驻体育总局纪检组,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体育工作座谈会和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体育总局决定召开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会议时间约120分钟左右。

二、会议地点

会议使用中国联通(电信)电视电话会议网,设北京主会场和各省(区、市)、地市、县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国家体育总局102会议室,各省(区、市)、地市、县分会场设在各地方中国联通(电信)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体育工作座谈会以及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通过全民健身实现全民健康,把全民健身计划打造成全民幸福计划,进而促进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四、参会人员

(一)北京主会场:

1、体育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体育总局各司局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京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人;驻体育总局纪检组、中国足球协会有关负责人。

3、有关专家和新闻单位;

4、工作人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

1、省、区、市体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省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

3、省体育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

(三)各地市、县分会场:

1、各地市、县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

2、各地市、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

3、各地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五、会议议程:

(一)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共7个,每个发言6分钟以内):

1、河北省体育局: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举措推进省市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

2、上海市体育局:以市民运动会促进全民健身

3、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政府:创建体育强县,加快健康德清步伐

4、天津市体育局:实施“全运惠民工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5、广东省体育局: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

6、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7、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冰雪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冰雪体育运动

(二)苟仲文局长讲话

六、会议经费

北京主会场会议经费、从北京主会场到各省级分会场的电视电话会议线路费由体育总局承担。各省(区、市)联通或电信公司负责调配本省(区、市)内会议室资源和省内电视电话会议电路资源,收取省(区、市)内会议室租用费、省内网电路租用费,相关费用由各省(区、市)体育局自行解决。

七、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主会场参会人员填写“全国群众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7年4月5日前通过传真(加盖印章)及电子邮件报名。

(二)请主会场参会人员于当天凭会议通知进入体育总局办公楼参会。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在会议结束后当天将本省参加会议的总人数(含省、市、县三级)报体育总局群体司。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体育局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省级分会场及辖区各地市、县级分会场相关准备工作,各级体育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落实参会人员,分会场省(区、市)级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不能参会,须以单位名义向体育总局群体司请假。

(二)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坐。各分会场须有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及时与电信部门接洽,落实分会场具体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联系人: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  张艺冉

电话:(010)87182344

传真:(010)67111156

电子邮箱:qts@sport.gov.cn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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