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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 第4部分:自然攀岩场地星级的划分及评定》等2项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时间:2022-1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司,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 第4部分:自然攀岩场地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计划号:20215035-T-451)和《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12部分:自然攀岩场地》(计划号:20215036-T-451)2项国家标准计划,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登山协会等单位完成标准征求意见文件的编制工作。

现发给你单位,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相关征求意见材料和反馈意见单请在体育总局官网(www.sport.gov.cn)下载。

联系单位: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全国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 系 人:潘焕友、朱美倩

电    话:(010)84380224、87182641

电子信箱:ziranpanyanguobiao@163.com

sactc456sport@163.com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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