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规范航空体育运动管理,保障航空体育运动安全,促进航空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总局对《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1991年国家体委令第15号发布)进行了修订。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邮政编码:100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sang@sport.gov.cn。
附件:1.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国家体育总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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