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省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各大型综合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及体育赛事公司:
为科学、有序地开展吉林省体育局主办的赛事活动,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办赛事活动的能力,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吉林省体育局群体处依据《吉林省体育赛事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吉体竞字[2020]21号),面向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赛事活动承办(执行)单位推介工作。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拟开展2023年吉林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2023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一)2023年吉林省爽动盛夏系列活动·成人游泳锦标赛
(二)2023年吉林省爽动盛夏系列活动·森林健康跑
(三)2023年吉林省爽动盛夏系列活动·卡丁车嘉年华
(四)2023年吉林省爽动盛夏系列活动·太极拳比赛
(五)2023年吉林省爽动盛夏系列活动·室内骑行台
(六)2023年吉林省JLBA男子篮球联赛
(七)2023年吉林省第一届飞盘联赛
二、资质条件
(一)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含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推介的项目活动如无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的,可由该项目省级协会筹备组的发起单位参与。如无省级体育社会申办的,可由赛事活动公司发起申请。
(三)市(州)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申报承办竞赛需经本级体育行政部门同意;省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申报竞赛需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三、推介流程
(一)推介通知发布阶段(8月24日):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体育赛事推介通知。
(二)意向单位申报阶段(8月25日-8月27日):各意向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申报材料由意向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赛事方案、赛事预算、疫情防控方案、场地基础条件、办赛硬件设施、办赛经历材料和本级体育行政部门(省级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书组成。
(三)专家评审决策阶段(8月28日):由赛事承办评审专家小组对推介的竞赛承办单位进行综合评审,集体决策确定承办单位。
(四)面向社会公示阶段(8月28日-8月30日):在省体育局网站上公示竞赛承办单位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意向单位申报阶段
申报时间为3个工作日。各意向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赛事活动申办意向书;
2.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赛事活动场地示意图;
4.赛事活动方案;
5.参加赛事执裁的裁判员(长)资质证明;
6.赛事活动接待方案(包括接待、食宿、交通、食品卫生等);
7.赛事活动的安保方案、应急预案、医疗救治方案。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吉林省体育群体处。
联系人:邹博
电 话:18643120730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778号
四、申办要求
(一)申办意向单位具备承办省级赛事活动能力,有过至少2次承办省级赛事活动经验。
(二)申办意向单位须是正常开展业务活动,连续3年年检、财务审计合格,无不良记录。
(三)申办意向单位能够发挥省级社会组织作用,团结项目群体,致力于本项目的推广和发展。
(四)申办意向单位具备组织省级赛事活动资格的裁判员(长)队伍、教师团队。
(五)申办意向单位具备符合省级赛事活动的标准场地且配套设施完备。
(六)申办意向单位3年内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矛盾、纠纷的省级体育社会组织无参加推介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省局领导对推介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以案促改”关于赛事举办的工作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公开透明操作,切实维护体育赛事的公共利益和承办赛事意向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时效。竞赛组织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各单位加紧推介相关工作,按照节点完成申报,为顺利开展年度竞赛创造有利条件。
(三)落实责任。在推介过程中,认真审核拟承办单位的场馆、设施等资质条件;省体育局对单项竞赛组织行使监管责任。对在推介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做好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在赛前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备,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指导意见书,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如期办赛。同时,承办单位要科学评估赛场条件,制定周密的赛事疫情防控方案,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此通知。
附件:赛事活动申办意向书
吉林省体育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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