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开展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办、承办的各项赛事活动,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办赛事活动的能力,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依据《吉林省体育赛事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吉体竞字[2020]21号),面向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赛事活动承办(执行)单位推介工作。为规范推介流程,确保推介的合理、合法、高效、透明,制定本方案。
一、推介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介范围
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社体中心)主办、承办的各项赛事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赛事活动推介领导小组
组 长:韩东升 省社体中心主任
副组长:吴限坤 省社体中心副主任
杨 牧 省社体中心副主任
王海超 省社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邹 博 省社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由省社体中心各部部长(负责人)担任。
职 责:制定赛事活动推介方案;下发赛事活动推介通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赛事活动承办(执行)单位;根据公示结果拨付赛事活动经费;监督赛事活动实施;验收、评估赛事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 任:韩东升 省社体中心主任
副主任:吴限坤 省社体中心副主任
杨 牧 省社体中心副主任
王海超 省社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邹 博 省社体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局机关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局群体处负责竞赛工作人员、省社体中心各部部长(负责人)、相关赛事活动专家。
职 责:负责对意向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受理对评审结果提出的意见或投诉,并给予答复。
四、参与对象
1.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含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省级体育俱乐部);
2.推介的项目如无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的,申报单位应为主办、承办、执行过该项目省级比赛或在该项目全国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
五、参与要求
1.申办意向单位须持续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上一年度年检、财务审计合格,无不良记录。
2.申办意向单位能够发挥省级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团结项目群体,致力于本项目的推广和发展。
3.申办意向单位为省级体育社会组织的,3年内至少主办、承办或执行过不少于2次该项目省级比赛。
4.申办意向单位具备组织省级赛事活动资格的裁判员(长)队伍、讲师团队条件。
5.申办意向单位能提供符合省级赛事活动的标准场地且配套设施完备。
6.申办意向单位和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出现重大问题、矛盾和纠纷,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推介流程
(一)推介通知发布阶段
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jl.gov.cn发布推介通知并下发扶持经费计划表。
(二)意向单位申报阶段
申报时间为5个工作日。各意向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赛事活动申办意向书;
2.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赛事活动场地示意图;
4.赛事活动方案;
5.参加赛事活动的裁判员(长)、授课讲师的资质证明和执裁、授课履历;
6.赛事活动接待方案(包括接待、食宿、交通、食品卫生等);
7.赛事活动的安保方案、应急预案、医疗救治方案。
以上申报材料邮寄至省社体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宇迪
电 话:135 9694 9341
电子邮箱:1298688190@qq.com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106号
(三)专家评审决策阶段
由评审专家小组对参与的申办意向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承办(执行)单位。
(四)面向社会公示阶段
公示阶段为5个工作日。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jl.gov.cn公示赛事活动的承办(执行)单位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相关要求
在赛事活动推介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或申办资格。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方案由省社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赛事活动扶持经费计划表
2.2024年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赛事活动申办意向书
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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