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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进行时|我州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7-23   


近年来,我州把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延吉市环境空气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为338天,重污染天气1天。其他县市的优良天数也都达到了325天以上。

截至目前,我州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共599台,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119台。计划2018年9月底,全州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长期稳定达标。同时,我州已有57台燃煤小锅炉实现煤改电、36台实现煤改油、19台实现煤改气、31台实现煤改生物质燃料,还有76台计划在2019年全部撤并完毕,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此外,我州向省能源局上报39家电采暖项目,获省财政电采暖补助约1150万元。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州还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加大热源建设,提高集中供热面积,目前全州集中和区域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6707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96%。

下一步,我州将建立燃煤锅炉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进程。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州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州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依法采取限制生产、按日计罚等处罚措施,通过经常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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