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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青少年女子足球 锦标赛补充通知
来源:吉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7-06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乙组比赛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13日。

(二)丙组比赛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12日。

(三)丁组比赛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14日。

(四)比赛地点: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报到及分组抽签:

(一)乙组、丙组:领队、教练员和运动队于2017年7月10日17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吉林市;

(二)丁组:领队、教练员和运动队于2017年7月12日17时前报道,报到地点:吉林市;

(三)比赛组委会官员、裁判员于2017年7月10日14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本次比赛不安排统一食宿,请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五)丁组定于2017年7月12日19时在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会议室进行赛前分组抽签,请丁组各参赛队代表准时参加;

三、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议

(一)乙、丙组:于2017年7月10日19时在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会议室召开赛前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教练员携带两套运动员和守门员比赛服装及球袜准时参加会议;

(二)丁组:于2017年7月12日19在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会议室召开赛前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教练员携带两套运动员和守门员比赛服装及球袜准时参加会议;

四、运动员赛前资格审查

(一)乙、丙组:于2017年7月10日18:30在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运动员本人须携带吉林省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审;

(二)丁组:于2017年7月12日18:30在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运动员本人必须携带吉林省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审;

(三)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的参赛队,在赛前资审时,需提供运动员学籍及相关证明;

(四)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参赛队须交纳竞赛纪律保证金1000元,逾期不交,取消该代表队比赛资格;

(五)、赛前文化课测试

按照吉林省体育局关于赛前文化课测试的相关要求,本次比赛将对乙组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前文化课测试,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8:00,测试地点: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电教室。

六、对乙组和丙参赛年龄的调整

通过赛前报名发现,部分市州女足是按照省运会年龄设置暨16岁以下进行组队,今年和省运会年有一岁的年龄差,所以部分参赛单位无论是乙组和丙组都无法单独组队参赛,考虑到我省女足注册的实际情况,为了女足项目未来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参赛年龄做如下调整:

乙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出生,骨龄16.9岁以下);

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4.9岁以下);

说明: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也可选择报名参加丙组比赛。

七、免责声明

规程要求,“11人制比赛每队报名不足13人不予受理;5人制比赛报名不足7人不予受理”。此规定是为了保护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伤病等意外因素的发生,但个别市州报名未达到此要求,经研究决定,11人制各代表队报到和上场人数不得少于11人,5人制各代表队报到和上场人数不得少于5人,无替换球员代表队需在报到时由领队签署免责声明,否则将按弃权处理。

八、处罚

1、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一张红牌罚款100元;

2、如在比赛中发生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根据情节将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运动员所在球队本次比赛资格,同时扣除该队竞赛纪律保证金,情节极为严重的,经赛会纪律委员会商议后做出追加处罚;

3、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扣除纪律保证金,同时上报赛会资格审查处和仲裁委员会,经商议后做出最终处罚;

4、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裁判员,经纪律委员会商定后上报竞赛组委会,裁定后做出处理。

九、组委会联系人

竞赛联系人:

唐彬蔚,联系电话:13756148778。

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联系人:

郑子良,联系电话:13079794646。




                                 吉林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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