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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登山协会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17-07-07   


一、发展概况 

 龙井登山协会是由户外登山爱好者发起、经市民政部门批准依法正式注册成立并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团体的非营利组织。接受市文化体育局和延边州登山协会的领导,也是中华延边俱乐部旗下的一个登山团队。成立登山协会的宗旨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登山爱好者积极参与户外运动,体验户外生活,户外会员更好提供服务帮助,让户外活动成为一种大众化的休闲和健身方式,为以实际行动来推广户外文化和促进全民健身理念。其愿景是寻找每个人的梦想和价值,以"品质发展,用心创造;康乐之道,修身修心"作为核心精神理念,积极作为,体现社会责任和绿色公益。

龙井市户外活动兴起于2000年,由龙井市户外登山爱好者先后自发组织成立6个小型山岳会,成员大多是65岁以上的朝鲜族老人,由于受身体状况等客观因素制约,无法组织登山等运动强度、消耗体能较大的活动,活动内容大多以散步聊天为主,登山活动面临名存实亡的被动局面。

2013年冬,在和龙老里克湖首届雪山节期间,延边州登山协会主席曹润哲与龙井市登山爱好者高月香(网名春雨)相识,被她那善良正直的人品、热情豪爽的性格、对登山活动的执着热爱和超强的组织能力所打动。经曹润泽主席,何云敏、张继山副主席以及州登山协会理事会、组委会成员一致同意,决定由高月香担任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负责组建和管理龙井登山协会的日常工作。

2013年12月14日,临危受命的高月香,召集起五位登山爱好者,白手起家,成立龙井海兰江山岳会。六名会员为高月香(春雨)、吴艳丽(蓝太阳)、孙桂花(笑对人生)、丛培理(一里路)、孙玉环(蔷薇)、时零(美女)。

建会初期,势单力薄的海兰江山岳会独立组织活动比较困难,只能依附于州登山协会, 随曹润泽主席兼任的延边第一山岳会参加登山户外活动。一年后,随着海兰江山岳会不断发展,成员逐渐增多,高月香遂向州登协理事会提出“不能总是依附于父母的怀抱,想尝试着自己走一走,走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的想法,得到了州登协的许可。

经过会员的集体推荐,高月香(春雨)主席决定由丛培理(一里路)担任海兰江山岳会会长,负责登山路线的策划与选择,组织具体的登山活动。大家团结一心,努力前行,几次活动搞下来,走的非常好。后因丛培理在单位任要职,事业处于上升时期,工作比较繁忙,而每次登山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又需要耗费相当大的精力,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遂主动要求辞去会长一职。

通过登山协会委员会的选举,大家一致推选吕洪池(网名弘益)接任会长,并建立起海兰江山岳会QQ群。一年来,吕洪池会长尽职尽责,每次活动前利用QQ群,出登山活动帖子,并带领大家登山,开展户外活动。一年后,吕洪池提出:本人家庭养殖业牵扯精力较大,同时还要潜心钻研摄影,请求辞去会长一职。驴友们充分理解吕洪池的诉求,同时对其任会长期间的付出给予充分的肯定。

经过全面考查和慎重考虑,登山协会决定由侦察兵出身且爱登山、爱户外、爱海兰江山岳会的龙井登山协会会员闫国志(网名笑闫)接任副会长职务,由他具体负责海兰江山岳会登山路线的策划与选择,组织实施具体的登山活动。闫国志具有创新活力、有行动追求、有责任作为,在他的精心策划和高月香主席的全力支持、全体会员的积极参与下,龙井登山协会户外活动由此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之路。

2016年6月6日,高月香、冯长刚、徐立向市民政部门提出了龙井登山协会注册申请,同年7月28日,龙井市民政局批准了市登山协会的注册申请。

协会接受会员申请不受性别、民族、信仰等限制,会员尊重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等,会员共同倡导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高尚情操、绿色建设、公益服务、互尊互助、恪守道德、公正平等、勇于担当、诚实守信等优秀品质的价值观体系。打造出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的品牌和亮点。管理的精诚合作,会员的积极参与,家人的用心呵护,使每次活动都丰富多彩。

协会愿景:走遍龙井乃至延边山山水水,与其他县市山岳会一起,共同掀起全民热爱户外运动的新高潮!

活动口号:要么出发,要么回家;宽阔胸怀,激情永在;自然怀抱,认知重生;康乐之道,修身养性。寻找梦想,挑战自我;惬意生活,美妙人生。

龙井登山协会有协会章程(见附录)、有协会会歌。

 二、协会会歌

《红太阳,照边疆》

红太阳照边疆,青山绿水披霞光,长白山下果树成行,海南江畔稻花香。踏遍青山,豪情万千丈;绿色户外,快乐又健康。哎咳---龙井登协---斗志昂扬,互助友爱再创辉煌。共产党领导我们,胜利向前方。

 三、注册申请

龙井市民政局:

户外登山运动是许多市民特别喜爱的运动之一,适应于一年四季,它有利于强身健体,减少疾病,延年益寿,为了便于龙井市各民族民众能够参与有组织的、有计划安排的户外登山运动,现由高月香、冯长刚、徐立共同发起,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名称的审核,拟成立龙井市登山协会,并进行了必要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龙井市登山协会的必要性:

龙井市有着良好的体育锻炼传统,登山户外运动作为健身运动之一,由于其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我们希望能将龙井市里喜爱登山户外运动的人组织起来,适当进行一些活动,以锻炼身体为主,进一步普及登山技巧和登山知识,让广大的登山爱好者们享受到户外运动的乐趣,团结广大登山爱好者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登山活动,积极发展龙井市的登山户外活动事业。

二、龙井市登山协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登山爱好者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登山户外活动,振奋精神,增进友谊,积极发展龙井市的登山户外事业。

龙井市登山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群众性登山活动,普及、推广、指导全市的登山户外运动;

(二)、举办全市性的各类登山比赛,并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各种登山活动;

(三)、组织经验交流会或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登山爱好者(青少年)登山户外活动水平;

(四)、邀请登山权威人士进行铺导;

(五)、开展互访互赛,促进横向联系,活跃各种性质的登山活动;

(六)、不定期举办登山策划、领队学习、培训,提高策划、领队、收队人员的能力;

(七)、表彰与奖励对本区登山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会员由全市登山爱好者以及其他成员共同参与组成,协会成员主要负责组织活动,搭建平台。活动参与者则面向全市所有热爱登山运动职工群众。

四、龙井市登山协会固定住所及办公场所为:龙井市龙门社区。

推举高月香为协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主持登山协会全面工作、冯长刚为协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徐立为协会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闫国志为协会理事兼海兰江户外俱乐部会长工作、金文镐为协会理事兼延龙图休闲户外俱乐部会长工作、殷秀龙为理事兼前锋工作、邹春林为理事兼前锋工作、徐海涛为理事兼收队工作、王延红为协会理事分管财务工作。

本协会注册资金额为3万元。

本协会经费来源主要有: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利息;6、其他合法收入。

    特申请成立龙井市登山协会,请予批准。                 

四、组织沿革   

2013年12月14日龙井海兰江山岳会宣告成立,六名成员分别为:高月香(春雨)、丛培理(一里路)、孙桂花(笑对人生)、孙玉环(蔷薇)、吴艳丽(蓝太阳)、时零(美女)。由龙井登山协会主席高月香兼任会长。

2014年3月16日,延边州登山协会聘请高月香为州登山协会常务理事,任期5年,兼任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会长一职由丛培理(一里路)接任。

2015年1月起,由吕洪池(弘益)接任会长,王延红(红火)负责财务管理、孙翠娟(娟子)负责活动报名统计管理工作。龙井海兰江山岳会开始自行组织登山活动,弘益负责活动线路的策划,组织等。直至2015年10月。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龙井海兰江山岳会会长由闫国志(笑闫)接任。负责策划线路、组织车辆,每期登山活动结束后,制作小影供大家欣赏。

2016年4月25日,高月香被任命为延边州登山协会副主席兼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

2016年5月7日,龙井海兰江山岳会更名为海兰江户外俱乐部。会长一职仍由闫国志担任。

2016年7月28日,龙井市登山协会正式注册。法定代表人高月香为协会主席,主持登山协会全面工作;冯长刚为协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徐立为协会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闫国志(笑闫)为协会理事兼海兰江户外俱乐部会长工作;金文镐(快乐哥)为协会理事兼延龙图休闲户外俱乐部会长工作;殷秀龙(秋雨)为理事兼前锋工作;邹春林(米兰)为理事兼前锋工作;徐海涛(八戒)为理事兼收队工作;王延红(红火)为协会理事分管财务工作。

2016年9月19日,经登山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原《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户外俱乐部》划分为五个分会。《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户外分会》会长闫国志(笑闫),副会长张淑莉(天缘);《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摄影摄像分会》,会长金文镐(快乐哥),副会长毕秀玲(阳光);《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单车运动分会》会长吕洪池(弘益),副会长(开心果果);《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跑步运动分会》,会长邹春林(米兰);《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舞蹈娱乐分会》,会长贾贵军(铁军),副会长(幸福微笑)。

2016年12月,小新负责微信群管理工作。

2017年4月12日,中共龙井市登山协会党支部成立。支部大会到会13名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高月香、冯长刚、徐立三人组成支部委员会。

 五、 讲话集锦

足迹书写千山秀 登高望远万象新

--龙井海兰江山岳会主席高月香在2015年12月14日

登山协会成立两周年庆典上的讲话

各位朋友:

时代策马扬鞭,豪情撼动河山,群歌欢欣鼓舞,运动体魄康健。欢歌中,我们即将告别了2015,笑声中,我们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2016年。今天我们龙井海兰江山岳会在这里欢聚一堂,隆重庆祝两周年生日,我代表山岳会向与会的各位赞助商们和全体会员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回首往事,历历在目。我们龙井登山协会始建与2000年,当时设6个小型山岳会,多是65岁以上的人。由于这些分会长年纪较大,身体状况不再适应组织登山活动了,整个协会面临着解体的危机。根据实际,延边州登山协会曹润哲主席亲自给我打来电话,让我负责龙井市的登山组织活动,并请我担任龙井登山协会主席一职。授权之后我在暗下决心,一定不辜负延边州登协对我的期望。几经努力于2013年12月14日成立了龙井海兰江山岳会,建会时只有6个人。

通过大家推荐让网名“一里路”担任会长,我们一直努力前行走的非常好。但“一里路”因为在工作单位任职,工作非常忙,向我提出要辞退会长一职,我也考虑年轻人应以事业为主,就答应了他谢职了。之后又通过协会委员会的选举,推荐弘益做会长,他任会长期间不辞辛苦,出活动帖子,为大家拍摄,协会活动有声有色。一年后,由于多方面的合理原因弘益会长主动提出卸任。我理解弘毅,并在这里道一声:弘益您辛苦了!

当今我们的笑闫副会长,爱登山,爱户外,爱海兰江山岳会,全身心投入到这个群体,他的团队精神和执着令人称赞,协会的活动中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再就是每一位管理人员都能做到善待群友,各尽其责,团结一心,精诚合作,为我们海兰江山岳会每次出行、娱乐以及领队、收队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各尽其责、竭尽全力。在这里道一声您们也辛苦了!!!

我始终认为众人拾柴火焰高,没有大家的积极参与,何谈团队精神,没有大家的积极参与,那来的和谐精神。因为有你们在座的每一位会员的参与我们协会的登山活动才会有声有色、才会精彩斑斓。所以说没有大家的付出就没有我们龙井海兰江山岳会的今天,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在坐的每一位会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到目前为止,我们海兰江山岳会已经由由当时的6人迅猛发展到321人,攀登山百座、行迹州内外、徒步达一万公里,分别在和龙马拉松国际赛事和图们国际马拉松赛事以及在延边州登协第十八届、第十九届运动会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州登山协会主席团的一致认可,为龙井的登山事业再创辉煌并争得荣耀。

展望未来,豪情满怀。我们龙井海兰江山岳会是受延边州登山协会领导的团队,是中华延边俱乐部旗下的一个登山团队。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打造出属于我们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的品牌和亮点。让我们的队歌和团队精神激励我们不屈斗志和勇往直前的决心,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各位朋友:纵观网络,千家万户一线牵,户外连着你我他,我们走过了山山水水,经历了风风雨雨,失去了点点滴滴,得到了开开心心!现在正是我们热爱生命,体验生活的最好时候。是我们一生中最休闲,最自由,最幸福,最富有,最珍贵的人生阶段!让我们登高望远尽情享受户外运动带给我们开心快乐的每一天吧!

谢谢大家!

 

海兰江水清又清,仙景台前喜相逢

-—延边州登山协会副主席、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高月香在2016年

5月7日龙井海兰江户外俱乐部命名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会员:

长白山下金达莱,人间美景仙景台。今天,正是阳光明媚,春风暖暖,我们海兰江户外人欢聚在仙景台前,共同见证海兰江户外俱乐部更名的历史时刻。

回首往事,依然亲切,那一幕幕温馨的瞬间,久久难以忘怀,忘不了2000年初的那段艰难的时光,虽然我们龙井市有着一定的群众登山基础,但当时登山人的年龄大多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岁月不饶人,更多的高山让这些人望而怯步。感谢延边州登山协会曹润哲主席的指点,感谢龙井市已有的6个山岳会登山人的信任,由我来担任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

 为了把我市的登山运动尽快发展起来,多方走访,几经策划,我与笑对人生等6人创建了海兰江山岳会,作为龙井市登山协会旗下的一员,我们于2013年12月14日正式加入了这个大家庭。

海兰江山岳会虽然成立只有短短的两年多一点的时间,但我们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我们一起跋山涉水,走过草原,翻过雪岭,经过了很多磨难,攀登山百座、行迹州内外、徒步达一万多公里,分别在和龙马拉松国际赛事和图们国际马拉松赛事以及在延边州登协第十八届、第十九届运动会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龙井市的登山事业再创辉煌并争得荣耀。我们的队伍也由最初的6个人发壮大到现在的321人,在这里,我要对全体会员说一起感谢,感谢你们的热爱,感谢你们的积极参与,是你们热情参与和真诚付出才有了海兰江山岳会的成长。

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我们的征服自然的目标更高更远,我们不仅仅局限于登山运动,我们还要开展攀岩、速降、溯溪、探洞等更多的户外运动,因此,经过大家的集思广益,我们决定更改我们的名称,从今天开始正式更名为龙井市海兰江户外俱乐部。

海兰江户外俱乐部的成立标志着我们户外人有了更多的追求,我们的目标也更加远大,我相信有全体会员的支持,我们海兰江户外俱乐部一定走得更远,我希望每一位每兰江户外人都成为一名宣传员、一台播种机,不仅仅自己积极参加户外活动,还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加,共同把我市的户外运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各位会员,仙景台风景名胜区是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四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被国家旅游局批准的AAA级旅游景区。这里有奇峰、奇岩、奇松、奇花、云海日出等300多处荟萃的景观世界,精品景观有十大名峰、十大名岩、十大名松、十大名景。仙景台风景的美突显在群峰之“雄伟”,悬崖绝壁之“险”,天然雕塑岩之“绝”。一步一景,景景不同,用苏东坡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来形容,绝不为过。 

让我们记住今天这一时刻,让我们共同体验攀登的乐趣,红太阳照边疆,青山绿水伴我行。海兰江户外人征服自然的脚步永不停止,我们爬的高,我们看的远,最高的山峰在眼前,让我们共同开启新的征程,让海兰江户外俱乐部的旗帜永远高高飘扬!

                  龙井市登山协会2016年工作总结

--延边州登山协会副主席、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高月香

在2016年11月30日登山协会年会上的讲话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即将过去的给我们带来开心、快乐、幸福和难忘的2016年,我们龙井市登山协会在市文广新局和州登山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我们协会各层领导以及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活动目标任务,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我们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活动形式和内容丰富多彩,活动次数也成倍增加。一年来我们以协会为平台,以网络为媒体,以全民健身运动为宗旨,无论春夏秋冬、无论风吹雨打、霜冷雾浓我们都坚持做到了每周一行。我们开展每次活动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吸引了众多的新生力量,增大了协会在社会的知名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为户外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今年6月6日我们正式向主管部门提交了办理注册《龙井市登山协会》的申请。7月28日市民政局批准了我们的申请。从此,我们的协会有了真正意义的自己的家。根据协会的活动内容和特点,在9月19日召开的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了由原来的一个海兰江户外俱乐部改编成五个分会,即《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户外分会》、《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摄影摄像分会》、《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单车运动分会》、《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跑步运动分会》和《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舞蹈娱乐分会》。同时配备了五名精明强干的会长和五名副会长。延边州登山协会非常重视我们协会的工作,由于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高月香同志的表现突出,在延边州登山协会成立25周年的大会上被任命为州登山协会副主席。经过不断的发展和锤炼,我们协会已经成为组织健全、人才聚集、正规的户外爱好者的美好家园。

 二是大家知道,所有户外运动都是快乐与风险共生、健康与意外并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有效回避风险确保活动安全,每次出行前都做安全教育,安排专人医护,动员会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安全责任AA制。协会还配备了对讲机、医药包、绳子等必要的安全装备,为安全出行提供有效保障。

二、发挥协会职能,精心策划、服务引导、风雨同行、情系山水

一年来,各分会分别组织开展 形式多样的户外活动共47次,参加人数达286人(次)。其中、有登山、休闲、摄影、骑行、跑步以及各种娱乐活动。参与活动的人员有公务员、社区领导、教师、国企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在这里没有职位高低贵贱之分,大家都是户外人,相处和谐,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可谓盛况空前,声势浩大,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向上的影响。改编后的五个分会都动了起来,各个分会的会长、副会长都信心十足,都有决心把所自己所担当的工作做好。龙井市登山协会理事、海兰江户外运动分会会长是我们龙井登山协会的支柱分会,笑闫会长不负众望,笑闫会长家住在朝阳川,工作在图们,但依然以龙井市登山协会为家,一心想着海兰江,任劳任怨,每周精心为户外活动策划路线,真可谓是龙井登山协会的核心人物,为每期活动联系出行用车,安排中午用餐场所。其它几个分会虽然刚刚成立,可他们的活动确是方兴未艾,尤其是摄影分会会长快乐哥和单车分会会长弘益,建会伊始满怀信心热情高涨组织活动。跑步分会会长米兰也认真表态在明年开春会开展跑步活动。歌舞娱乐会长铁军在每次登山途中也尽职尽责的主持互动文艺节目,大家都把协会当成自己的家来维护,把会员当做兄弟姐妹来相处,所以我们有信心也请上级领导放心,明年各个分会的活动会更加丰富多彩。

一年来摄影师也非常辛苦,他们用自己心爱的相机无私的为大家服务,照了许许多多的照片,这些照片不仅为大家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也为宣传我市的旅游资源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州内许多有名的山峰、草原、河流、和古遗址都留下了会员们矫健的身影和坚实的足迹。通过这些活动,会员们不仅增强了体魄,也发扬了攀登高峰的登山精神。每个参加过我们户外活动的人都渴望期盼下次活动的到来,有的人生活理念也随之改便,这个团队已经成为许多人的精神寄托,更让我感动和欣慰的是有很多人把这里当做家,说这里很温馨,很温暖,说就喜欢在海兰江登山。

 三、社会活动中常有我们的身影,努力为公益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今年7月和龙市登山协会主席李永志在武汉传来突发性病重的消息,我们协会有10人主动捐款,合计2,000元。10月我们协会会员住院,协会带着爱心慰问会员。10月得知会员家摘梨人手不够,在笑闫会长的张罗下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帮忙,我们协会还有6人常年向延边爱心协会捐款。我们还将在元旦前后组织会员到敬老院慰问老人,给敬老院的老人们送去我们户外人的关爱,陪伴老人一起迎新年。

展望未来,豪情满怀。我们龙井市登山协会在新的一年里将在市主管部门和州登山协会的大力支持下,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打造属于我们龙井市登山协会的品牌和亮点。让我们的队歌和团队精神激励我们不屈的斗志和勇往直前的决心,继续攀登更高的山峰。 

 六、媒体宣传

(1)、2015年11月20日 延边日报(朝文)体育栏目登载记者李明玉报道:《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举行授旗仪式》

11月17日,延边州登山协会主席曹润哲率石秘书来到龙井,为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举行了授旗仪式。

2013年成立的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近2年的时间动员龙井登山协会的爱好者登山活动,龙井市的登山爱好者的积极参与和他们的认可,为激励龙井市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州登山协会正式认可该协会,授旗予以鼓励。

龙井市登山协会高月香主席表示:在州登山协会的正确领导下,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开展了多姿多彩的野外登山活动,每周末都有30名会员参加活动,有时会达到50名。多年来频繁野外活动,登山近百座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在延边州登山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龙井登山协会海兰江山岳会更加发扬光大。     

州登山协会主席曹润哲在讲话中对龙井登山协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指出,现在全州有近万名登山爱好者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登山活动。各级协会要给予正确地组织与引导,大家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高,活动也将会更加丰富多彩。他祝愿龙井的登山活动开展的更加健康快乐!

(2)、2017年1月6日,《延边日报》体育时空栏目头条刊登记者吴振江报道 :《龙井驴友有个温暖的家》,全文如下:

新年前夕,龙井市登山协会举行了隆重的联欢会,全市200多名驴友欢聚一堂,载歌载舞,亲如一家,共同畅享登山涉水快乐健身的人生。

龙井市登山协会的前身是龙井登山队,这支登山队在龙井市文体局和州登山协会的支持帮助下,经过三年的发展,迅速壮大。去年7月,龙井登山队经龙井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了龙井市登山协会,龙井驴友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两个月后,龙井市登山协会又设立了海兰江户外分会、海兰江摄影摄像分会、海兰江单车运动分会、海兰江跑步运动分会和海兰江舞蹈娱乐分会,并为五个分会配齐了会长和副会长,让喜欢户外运动的驴友尽情发挥自己的特长,进行多种多样的户外活动。

户外运动是快乐与风险共存。为了确保每次活动的安全,龙井市登山协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出行前领队精心策划、服务引导,做到了熟悉地形、明确路线,安全教育;协会还配备了对讲机、医药包、攀岩麻绳等安全装备,为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去年以来,龙井市登山协会各分会共组织活动60多次,活动内容有登山、休闲、摄影、骑行、跑步和各种娱乐活动,参加人数达到2,000多人次,参与活动的人员有公务员、教师、国企员工、个体经营户、社区工作人员等,州内许多有名的山峰、草原、河流和古迹留下了龙井健身人的足迹,协会有力地推动了龙井市群众健身活动的发展。

在开展登山活动的同时,龙井市登山协会努力为公益事业做贡献。去年7月,和龙市登山协会的驴友发病住院,龙井市登山协会10名会员捐款2,000元;10月,龙井市登山协会几名驴友家采摘苹果梨缺少人手,协会组织了12个会员前往帮工;平时,龙井市登山协会还有6名会员常年向爱心协会捐款……

通过登山活动和开展为公益事业做贡献活动,龙井市登山协会把会员紧紧地团结在一起,驴友们也把协会当成了自己温暖的家。

七、大事记

1、2014-2015年海兰江山岳会攀登山百座,徒步达一万多公里,会员由最初6人发展到321多人。分别在和龙国际马拉松半程赛、图们国际马拉松赛事及在延边州登协第十八届、第十九届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

2、2015年12月14日,龙井登山协会年会表彰先进个人名单:

突出贡献奖:弘益;

摄影贡献奖:广角镜、喜相逢、徐宝君、莫言、溪哥、天福、大禹、钓鱼翁、白眉、弘益、老李、秋雨、刚哥;

无私奉献奖:笑闫、宁静致远、米兰、娟子、笑对人生;

最佳体育奖:蔷薇、天缘、小跑;

最佳新人奖:红火、蓝天;最佳文才奖:起点、小九。

3、2016年6月6日,高月香、冯长刚、徐立向市民政部门提出了龙井市登山协会注册申请,同年7月28日,龙井市民政局批准了龙井市登山协会的注册申请。

4、2016年7月,获悉和龙市登山协会主席李永志在杭州因天气炎热突发脑溢血,龙井登山协会有10人主动捐款,合计2,000元,捐款名单如下:高月香(春雨)、孙翠娟(娟子)、贾秀云(白云)、徐海涛(八戒)、柴芳园(天天向上)、张晓莉(天缘)、冯长刚(宁静致远)、姜肇斌(溪哥)、孙桂花(笑对人生)、徐立(白眉)。

5、2016年10月,龙井登山协会会员徐海涛(八戒)重病住院,13名会员主动捐款2,600元,送去浓浓的爱心。捐款人员名单如下:高月香(春雨)、冯长刚(宁静致远)、邹春林(米兰)、孙春环(蔷薇)、张淑莉(天缘)、吕洪池(弘益)、王艳红(红火)、孙翠娟(娟子)、闫国志(笑闫)、殷秀龙(秋雨)、孙桂花(笑对人生)、姜惠翠(果果)、孙文霞(爱的起点)。

6、2016年10月,登山协会得知会员郭丽芬老公患严重的脑血栓,家中200余棵已成熟的苹果梨仍挂在枝头无暇顾及,遂组织13名会员帮助采摘苹果梨,解了郭丽芬一家的燃眉之急。13名会员名单如下:1.高月香(春雨)、2.冯长刚(宁静致远)、3.闫国志(笑闫)、4.殷秀龙(秋雨)、5.赵良(简单就好)、6.戴得利(小跑)、7.张淑莉(天缘)、8.贲春茹(小敏)、9.郭春荣(春天)、10.吕庆新(妩媚女人)、11.马淑平(达里)、12.邹春林(米兰)、13.闫立强(老猫)。

7、2016年,登山协会有6名会员报名参加志愿者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常年向延边爱心协会捐款,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这6名会员是:1.高月香(春雨)、2.郭淑玲(风轻云淡)、 3.徐立(白眉)、4.徐凤敏(幸福微笑)、5.王惠玲(雾里花)、6.贾秀云(白云)。

8、2016年11月9日,龙井登协主席高月香在延边州都市新人杯家庭评选活动中获得4,894张支持票,荣获延边州“都市新人杯”最美家庭一等奖。

9、2016年,龙井市登山协会各分会共组织活动47次,活动内容有登山、休闲、摄影、骑行、跑步和各种娱乐活动,参加人数2,000多人(次),参与活动的有公务员、教师、国企员工、个体经营户、社区工作人员等。

10、2017年1月,龙井登山协会荣获2016年度全州社会组织先进单位称号。

11、2017年1月8日,龙井市登山协会主席高月香荣获延边州登山协会颁发的优秀会长(主席)荣誉称号。

12、2017年1月8日,户外分会会长闫国志(笑闫)被评为延边登山优秀领队;秘书长徐立(白眉)、张淑莉(天缘)获延边州登山协会先进个人。

13、2017年3月8日,龙井登山协会高月香(春雨)、贾秀云(白云)、孙育红(延边红峰食品)荣获龙井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附录:龙井市登山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龙井市登山运动协会,简称“龙井登协”。

第二条  本会是由本市热爱登山及其相关户外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龙井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

本会的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龙井市法规及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指导和推动龙井及周边地区登山及其相关运动的发展;团结全体会员,提高我市的登山及其相关运动的水平;促进我市登山及其相关运动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建立我市登山及其相关运动的统一规范并督促其落实;增强市民素质,促进全民健身。

第三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龙井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龙井市文体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龙井市六道河路58号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组织、协调龙井市登山运动的开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的开展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二)负责全市群众性登山、攀岩、登高、拓展及相关活动的推广组织,研究和制定本市登山及相关运动的发展规划、活动计划。并报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在社会中广泛宣传和推动群众性登山运动的开展,大力促进登山运动的社会化、实体化的发展。协调本市群众性登山活动,指导群众健康、科学地进行登山活动;

(四)协助完成龙井市文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登山、攀岩等户外运动方面的工作任务,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市、全国及国际性的比赛、活动;

(五)定期组织市级登山活动,开展全国省市之间的业务交流,发展同国内、国外相关组织和登山运动工作者的友好交流;

(六)协助完成龙井文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龙井地区登山运动及其相关户外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定线员、社会指导员等的培训、注册、技术等级评定及资格认证;

(七)定期组织登山及其相关运动理论、技术等专题调查研究。协助市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定期公布登山和攀岩等相关运动的成绩。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推广普及登山、攀岩、登高、拓展及相关户外运动;组织举办相关运动训练、比赛、器械设施的业务交流及技术咨询、培训。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他人利益;

(三)本会会员参加本会活动,遵循“费用自理、风险自担”的原则。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合从事登山运动及相关运动的工作者、爱好者;

(四)热心支持登山运动,在登山运动及相关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媒体、厂商。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积极开展和参加登山及其相关运动;

(八)积极宣传登山及其相关运动,普及有关知识和技术技能,提倡科学指导,反对盲目行动。

(九)对登山及其相关运动的风险有足够的认知,并自行承担参加该项运动的风险及其责任(含人身、财产损害责任)。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并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本会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数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4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换届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

(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

(六)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主席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主席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召开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其中理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理事当场审阅、签名。

会员有权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等。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确因工作需要,任职年龄超过70周岁担任本会负责人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二十八条   本会负责人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分会负责人人选;

(五)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费;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政府补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资助人、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一条  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第四十二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协会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用于公益事业,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5年1月28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龙井市登山协会 2016年6月6日

      


协会基本资料

运动类型:登山

所在地区:龙井市

成立时间: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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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高月香

联系电话:15981376966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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