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赛事名称:第七届“中国平安保险杯”2017年延边州网球混双比赛
二、 主办单位:延边州网球协会
三、 承办单位:延边州女子网球协会
四、 冠名单位: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支公司
五、 比赛日期:2017年09月17日
六、 比赛地点:延吉市网球场
七、 竞赛项目: 1、混双A组
2、混双B组
八、 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运动者(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由本人负责)。
2、运动员的年龄状况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运动员不得虚报年龄,如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运动员须带第二代身份证。
九、 竞赛办法:
1、参赛的男运动员要求:
a) 年龄必须45周岁以上,参加过2016年、2017年俱乐部联赛,报名甲A的男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混双A组比赛。
b) 在第四、五、六届“中国平安保险杯”延边州网球混双比赛当中A组或B组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不能组合参加A组比赛或B组比赛。
2、参赛的女运动员要求:
a) 女组年龄不限
b) 以下28名运动员只能参加混双A组比赛,不能参加混双B组比赛。
1 、李京莲 2 、李粉善3 、李玉子4 、朱京善
5 、郑花玉 6 、金桂玉7 、文 槿8 、金明玉
9 、金昭君10、全秀华11、金美福 12、罗红兰
13、吕志涛14、金香淑15、赵艳杰 16、吴艳萍
17、李英玉18、李莲顺 19、房可心 20、金京华
21、沈花子22、刘春玲 23、李玉姬 24、郑敬姬
25、董海红 26、王晓香 27、宋 华 28、郭玉兰。
c)在第四、五、六届“中国平安保险杯”延边州网球混双比赛当中A组或B组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不能组合参加A组比赛或B组比赛。
3、比赛采用6局决胜制。4比4抢五,5比5平局抢七决胜负。
4、不按规程进行的比赛并赛前迟到10分钟取消其当场次成绩。
十、 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由主办方提供(欧帝尔牌网球)。
2、竞赛由裁判长担任执法比赛。
十一、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于 09月14日止报到延边州网球协会竞赛部,同时交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60周岁以上组报名费50元/人)。
(报名时运动员生日年月必须注明(跟第二代身份证相同))。
电子邮件(ynbblood@163.com 或13704386689@163.com)。
微信号:puzheyuan。
联系人:朴哲元 13704386689
李京莲 13944343881
2、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单。
十二、抽 签:
2017年09月15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和抽签仪式,由运动员代表代抽。
十三、申 诉: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在赛前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抽签后不再受理任何运动员资格申诉。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参赛运动员发放精美纪念品。
2、赛事对各组的前三名给予证书和奖品。
混双A组:
第一名:价值2000元产品/每人
第二名:价值1000元产品/每人
第三名:价值 500元产品/每人
并列第三名:价值 500元产品/每人。
混双B组:
第一名:价值1000元产品/每人
第二名:价值 800元产品/每人
第三名:价值 400元产品/每人
并列第三名:价值 400元产品/每人。
十五、经 费:
各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大会提供午餐及饮用水。
十六、09月17日在延吉市河坝网球场地,8点准时进行比赛,望各队准时参加。
十七、赛事设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十八、本赛事设竞赛委员会,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网球协会。
延边州网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