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延边州毽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10月29日,在汪清县体育公园体育馆。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女竞技和男女平推(不分年龄)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三人赛、女子团体三人赛
五、参加单位
以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
六、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各组别可报运动员4人。
(二)年龄规定
(三)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四)运动队要自己准备队名布长28cm宽18cm(上方5cm 写队名下方13cm写姓名)
七、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1版《毽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所有项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进入二阶段,第二阶段:前两名进行淘汰赛,录取前三名。
(三)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分组由抽签决定。竞技第一阶段每场21分制,抢21分制一局定胜负,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3局2胜制每局15分制。平推第一阶段每场21分制,抢21分制一局定胜负,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3局2胜制每局15分制。
九、录取办法
(一)前3名分别颁发奖杯。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报名截止到10月25日《报名单》(电子版)、保证书(比赛时交到组委会)、并运动员交纳报名费每人30元。报名联系人:延边州毽球协会
卢梅花:13943329368 (微信同步)
(二)报到:比赛当天早晨7.30分召开组委会,8点开始比赛,各代表队准时参加。
(三)大会提供运动员午餐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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