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1日
二、地点:吉林省敦化市雁鸣湖镇
三、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敦化市人民政府、延边州体育局、敦化市文体局、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
协办单位:北京市冬泳俱乐部、敦化市体育总会、敦化市冬泳协会
支持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四、参加单位及要求
2017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冬泳、成人、公开水域)、香港、澳门、台湾及国际冬泳代表队,每个代表队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联络员(外籍代表队翻译),各参赛队自备队旗,承办单位提供旗杆。
五、项目设置
(一)冬泳竞赛项目: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二)馆内竞赛项目:100米蛙泳,2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29岁以下组(1989年以后出生含1989年);30-44岁组(1988年至1974年);45-59岁组(1973年至1959年);60岁以上组(1958年以前出生含1958年)。
2、30岁以上(1988年以前出生含1988年)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接力比赛。接力项目各参赛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3男1女。
3、冬泳项目每人限报2项。
4、馆内单项,各参赛队每项限报1人(不分年龄组)。
(二)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声明书》、健康证明并交纳参赛保证金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该运动员参加同一项目的上一组别比赛,如果最小年龄组别取消比赛。
(三)所有项目均采取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按出生日期年龄长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冬泳项目:
1、单项各年龄组录取前6名,不足者减2录取,颁发奖金、奖牌、证书。
2、另设优秀组织奖1个、勇敢奖1名(年龄最小者)、挑战奖男女各1名(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最年长者)。
3、各单项前6名颁发奖金:第1名3000元,第2名1800元,第3名800元,四五六名各300元。
4、优秀组织奖1个5000元、勇敢奖1名500元、挑战奖2名各500元。
(二)馆内项目:
颁发奖牌、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队于12月20日前,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冬泳邀请赛报名表》、《游泳友谊赛(馆内)报名表》、《个人信息对照表》,并发至报名邮箱。联系人:张武臣,电话:13844757489 (微信同号),报名邮箱:1241541800@qq.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三)、报到时间:2018年1月 9日15:00之前。(请各队将抵、返敦化车次提前告知承办单位,以便接、送站,联系人:费泽忠13944364430、周星13644436888)。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声明书》及健康证明。
(四)、报到地点: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山庄。接待部门联系电话:吴艳15043310456 董丽媛13552794444。
十、经费
(一)、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者每人缴纳500元参赛保证金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于12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敦化市神龙温泉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敦化农商行雁鸣湖支行
汇款账号:0790309031015200001098
财务电话:13043370322(微信同号)
用途:请注明XX队参赛保证金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参赛保证金返还。弃权运动员参赛保证金不予返还(参赛保证金包含三天二宿食宿费及温泉门票168元/天)。
(三)、运动员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交通费自理。
(四)、各参赛队随行人员费用自理(500元:包含三天二宿食宿费及温泉门票168元/天)。
(五)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会务手册、吉祥物。
(六)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冬泳邀请赛报名表、游泳友谊赛(馆内)报名表
2、竞赛项目设置表
3、冬泳邀请赛个人信息对照表
4、冬泳邀请赛自愿参赛声明书
5、旅游计划
6、冬泳邀请赛报到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