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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 主办单位:吉林省体育局
  • 比赛时间:2018-05-10 08:00 至 2018-05-13 17:00
  • 比赛地点:吉林省延吉市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此比赛不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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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绩公示

      一、 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 协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18年5月10日—13日

      竞赛地点: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中小学、俱乐部。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参赛。甲组运动员与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未满16周岁协议期签至16周岁生日,满16周岁协议期限至少6年);在外省市、俱乐部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2018年度放弃吉林省全国运动员注册资格的禁止参赛;代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单打运动员名额不限。团体比赛每单位各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男3人、女3人,2人禁止比赛)。要求服装统一,否则不允许参赛。

      (三)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6岁-18岁(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岁-15岁(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6.0岁)

      丙组:11岁-12岁(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3.0岁)

      丁组:10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骨龄≤11.0岁)

      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骨龄两者的最大值为准。甲组运动员不拍骨龄。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在当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期间),并提供县级市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报到时须将保险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交竞赛组委会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根据报名人或队数确定比赛方式。7人或队以内(含7人或队)进行单循环赛;8人或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1-8名。

      (三)先进行单打比赛,再进行团体比赛,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方式进行。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四)团体比赛每场采用5盘3胜制,每盘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单打比赛每场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比赛。

      (六)抽签工作由赛会组委会负责。

      (七)比赛用球:许绍发牌40+无缝三星乒乓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均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比例为运动队5:1,运动员10:1,裁判员15:1。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本级地区体育行政主管单位训练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于4月10-15日间报送或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且必须电话告知)至吉林省体育局乒曲篮武运动管理中心乒武部(长春市自由大路2692号)。同时报电子版至429467579@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金平 ,电话:0431-89622681,18743014406

      (二)裁判长、编排人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员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三)资格审查:5月10日9时至11时在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二楼会议室进行。

      (四)文化课测试:5月10日13时开始,在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机房进行。

      (五)领队教练联席会于5月10日17时在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二楼召开。

      十、其它

      (一)各单位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中心选派的裁判长、裁判员、编排人员在赛区一切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裁判员不足部分经中心培训考核后统一选派,参加裁判工作应是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

      (三)甲组、乙组前二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三至六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或队上场比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