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吉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 赛事规程
- 赛事花絮
- 成绩公示
一、 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 协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18年5月10日—13日
竞赛地点: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丁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中小学、俱乐部。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参赛。甲组运动员与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未满16周岁协议期签至16周岁生日,满16周岁协议期限至少6年);在外省市、俱乐部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2018年度放弃吉林省全国运动员注册资格的禁止参赛;代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单打运动员名额不限。团体比赛每单位各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男3人、女3人,2人禁止比赛)。要求服装统一,否则不允许参赛。
(三)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6岁-18岁(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岁-15岁(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6.0岁)
丙组:11岁-12岁(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3.0岁)
丁组:10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骨龄≤11.0岁)
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骨龄两者的最大值为准。甲组运动员不拍骨龄。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在当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期间),并提供县级市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报到时须将保险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交竞赛组委会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根据报名人或队数确定比赛方式。7人或队以内(含7人或队)进行单循环赛;8人或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1-8名。
(三)先进行单打比赛,再进行团体比赛,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方式进行。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四)团体比赛每场采用5盘3胜制,每盘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单打比赛每场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比赛。
(六)抽签工作由赛会组委会负责。
(七)比赛用球:许绍发牌40+无缝三星乒乓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均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比例为运动队5:1,运动员10:1,裁判员15:1。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本级地区体育行政主管单位训练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于4月10-15日间报送或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且必须电话告知)至吉林省体育局乒曲篮武运动管理中心乒武部(长春市自由大路2692号)。同时报电子版至429467579@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金平 ,电话:0431-89622681,18743014406
(二)裁判长、编排人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员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三)资格审查:5月10日9时至11时在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二楼会议室进行。
(四)文化课测试:5月10日13时开始,在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机房进行。
(五)领队教练联席会于5月10日17时在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乒乓球馆二楼召开。
十、其它
(一)各单位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中心选派的裁判长、裁判员、编排人员在赛区一切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裁判员不足部分经中心培训考核后统一选派,参加裁判工作应是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
(三)甲组、乙组前二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三至六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或队上场比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