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延吉市斯宝特羽毛球馆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7月21日-22日 延吉市斯宝特羽毛球馆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
(二)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六、参加单位
各县(市) 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各组别比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1.高中组: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初中组: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3.小学A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4.小学B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学前班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比赛采用三盘两胜制。
(二)不足三个队的报名组别,取消该项比赛。
(三)6人(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比赛;若7(含7人)人(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比赛。第一阶段: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A、B两个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一名至第四名;A、B两个组后几名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第五名至第八名。
九、录取办法
(一)各组各项录取前五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实际参赛7人以上(含7人)时,比赛录取前5名。以上录取办法,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
(四)大会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组别),分别盖县(市)文体局、教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三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文体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一部,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2730015,qq:39480575,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报名后因故换运动员时,向主办单位交每人次100元的管理费。
(二)报到:各队于赛前1天报到。报到当日15:00在延边州体育局3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各代表队须交比赛保证金1,000元,对无违规的代表队,赛后将如数退还。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各县(市)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