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8年8月8日至10日
比赛地点:长春市农安县体育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三、参加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
四、参赛办法
按《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参赛办法和运动员资格确定办法、竞赛项目设置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一)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参赛。运动员代表单位以本周期注册信息为准,外省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全国注册6年以上(含6年)。
(二)运动员必须参加2016年或2017年全省青少年比赛,或代表吉林省参加2016年、2017年全国比赛。参赛记录以成绩册记录为准。只报名不参赛的运动员,不予确定资格。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改变注册单位即为运动员交流。运动员交流在年度注册期内办理。交流的运动员不得超过新注册单位该项该组别实际报名人数40%。凡获得过全省青少年以上级别比赛(含全省青少年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不能进行交流。
(五)代表外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经省体育局同意,交流至外省(市)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除外)。
(六)凡不参加省体育局指派的参赛任务、拒绝省优秀运动员集训或调入、拒绝代表吉林省在全国注册、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賽纪的运动员,省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参赛的运动员取消其所参加项目成绩,收回奖牌、证书、并全省通报。
(七)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6岁至18岁(2000.1.1至2002.12.31出生)(八)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报名时一并出具,否则不允许参赛。
(九)凡已报名参加比赛的队,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不允许无故退出比赛否则除按竞赛规程总则及赛风賽纪给予处罚外,还将取消该队本年度剩余比赛和下一年度比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方式,6队以内(含6队)进行单循环赛;6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如采用单循环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队伍顺序;如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赛,按照上年度锦标赛成绩,蛇形排列进行分组,没有名次的队伍采用抽签方式入组。比赛队伍为7-12队分成2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5-8名,小组5、6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9-12。12队以上分成4组先单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8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9-16名。淘汰赛A、D组,B、C组进行交叉。
(二)名次排列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则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高低;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4、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
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三)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比赛10分钟, 第一节与第二节之间休息1分钟,、第三节与第四节比赛之间和加时赛前各休息2分钟,第二节与第三节比赛之间休息5分钟 ;
2、第一、二节比赛按5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12名运动员前两节须分为A、B两组,每组6名队员,第三、第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4'45"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临场裁判员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
3、如在第一、二节比赛中队员因伤病等原因,导致上场的队员不足5人时,须由对方教练从另一组队员中指定一名队员上场比赛;
4、第一、二节比赛防守方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作规定。
5、比赛男子使用7号球,女子使用6号球(比赛用球经赛会审定,由赛区提供)。
(四)每队须有两种以上深浅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到达赛区后将进行核查。如无特殊要求,竞赛日程中左侧为主队,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分别颁发奖牌。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5名。只允许12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如运动员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中15名运动员之内替换。
2、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手写无效),提交报名资料时,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比赛服装号码,如因参赛队伍提交错误报名材料而导致秩序册印刷错误,由该队承担全部责任,秩序册不更正不补印,不因此出具成绩证明。)并加盖本级体育行政主管单位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8月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篮球部(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692号)二份及农安县文广新局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报名单发送至邮箱420992794@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篮球部联系人:钟国才
电话:0431—85691650
农安县文广新局联系人:张丽威 陈晶
电话:15210573500/13689839110
(二)报到
技术代表、裁判长于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报到,并于8月7日下午15:00点在农安县文广新局参加技术代表、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八、其它
(一)赛会对本次比赛食宿不作统一安排,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支参赛队伍报到时须向大会缴纳竞赛保证金2000元,出现提前退赛、赛风赛纪等问题,除扣除保证金外,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停赛等处罚;如无赛风赛纪问题,比赛结束保证金将如数返还。
(三)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当地选派,经中心培训考核后使用。参加裁判工作应是二级以上裁判员。食宿、交通、酬金均由承办单位承担。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