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龙井市文广新局
二、承办单位:延边羽毛球协会 龙井市体育总会
三、赞助单位: 延边金冠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地点:龙井市全民羽毛球馆
五、竞赛时间:2018年11月24日-11月25日
早8:30点-晚18:30点
(早8:10点开幕式)
六、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项目:
单项:男双、女双、混双
(二)组别:
1、甲A组: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
2、甲B组:45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之前)
3、乙A组: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
4、乙B组:45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之前)
(二)组别定义
1.甲组:
凡持有延边户籍公民(第二代身份证为准),不论水平高低,都可报名参加该组别。
2.乙组:
在延边州级乙组以上(甲乙组)比赛中曾获得过前三名的,不得报名参加该组别。
七、参赛办法:
(一)凡持有延边户籍公民(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年满20周岁至59周岁(1998年12月31日之前生至1959年1月1日之后生)的羽毛球爱好者可报名参加;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组别一项;
(三)大龄者可参加小龄组别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本规程未明确条款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定;
(二)一场比赛采用31分,一局定胜负,先得31分为胜;半决赛开始采用每局15分,三局两胜制,先得15分为胜;
(三)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
(四)比赛用球:YY9号
(五)弃权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超过5分钟)仍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宣布检录五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六)罢赛
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比赛运动员,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九、抽签:
由组委会工作人员依据报名选手的实力进行分组,第二阶段抽签淘汰。
十、对参赛人员的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参与第一、团结第一”的原则。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的疾病者不能参赛。比赛期间如因身体原因健康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赛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无效),随时接受检查;
(三)报名单经确认后,不得更改,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如有违规取消该队成绩;
(四)要求运动员穿羽毛球鞋进入场地参加比赛,双打同队选手着装要保持一致。
十一、裁判员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由组委会选派;
(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裁判长可根据赛程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序及场次;
(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反应,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并交纳申诉费500元,一经查实,返回申诉费,如果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情况不属实,申诉费不予返还。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由龙井市文广新局颁发证书。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费:每人50元人民币;
(二)联系人:赵进山 18844361655 微信同步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8日止,过期不受理。
(四)报名经确认后,凡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按弃权论,不退还参赛费。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龙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