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和龙市文广新局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1月10日-11日
比赛地点:和龙市滑冰场
五、组别设置
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
六、竞赛项目
1.高中组: 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2.初中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3.小学A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4.小学B组:男、女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全能;
七、参赛办法
各县(市)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参加比赛。
(二)年龄规定:
1.高中组:200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者;
2.初中组:2003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者;
3.小学甲组:2006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出生者;
4.小学乙组: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本次(系列赛)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2019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比赛
(二)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三)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含高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速度滑冰规则》执行。运动员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器材参赛
(二)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小学各组分别录取前5名颁发成绩证书,中学组录取前5名.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文体局、俱乐部、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文体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5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邮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报到当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和龙市文体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和龙市文体局、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和龙市文体局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