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20日至25日,吉林师范大学(四平师范学院)体育馆(20日报到,21日组委会,22—25日比赛)。二、参赛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三、竞赛项目(一)男子甲组: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乙组:47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丙组:44kg、47kg、50kg、54kg、58kg、+58kg。(二)女子甲组:46kg、49kg、 52kg、55kg、59kg、63kg、+68kg。乙组:40kg、43kg、46kg、49kg、52kg、56kg、+59kg。丙组:39kg、42kg、45kg、49kg、53kg、58kg。四、参赛办法(一)运动员必须在吉林省注册方可参赛,甲组运动员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注册(注册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吉林省注册证参赛,否则不得参赛。(二)各代表队必须报1名有公职的官方领队,并在报到时携带有公章的身份证明,并必须参加赛会组委会,否则按自动放弃本代表队比赛论。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数按1:8配备,运动员人数不限。(三)运动员年龄规定:甲组:16岁-19岁(1999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14岁-15岁(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5.9岁以下)。丙组:11岁-13岁(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13.9岁以下)。(四)各队报到时,须以队为单位,向大会交纳1000元参赛抵押金,否则不准参加比赛;如比赛期间该运动队无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赛后退还抵押金。(五)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证明的运动员不能参赛。(六)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必须在参赛前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未满16周岁运动员由法定监护人签署。五、竞赛办法(一)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竞技)》;(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分三局,三局两胜,每局两分钟;(三)护具:比赛使用“泰山大道”品牌电子护具、电子头盔;(四)各级别如不足3人报名,则取消该级别比赛;(五)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的道服,需自带电子脚套(如须提前购买请联系厂家。联系人:董宁,电话:15969755655)、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个人护具。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五)乙组、丙组运动员须参加赛前文化测试。按照省体育局下发的《吉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前文化测试实施细则(试行)》(吉体青字〔2014〕18号)要求安排相关参赛运动员进行文化课测试,具体时间与测试方式另行通知。六、技术代表和裁判员(一)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由重竞技中心选派。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级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八、报名与报到(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报名表打印(加盖公章)传真至吉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摔跤部,联系人:王洪伟,电话/传真:0431—85684504(自动接收),同时报送电子版至940216738@qq.com(电子报名表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报名表需按规定表格填写(报名表附后,可复印)。逾期报名按不参赛论。(二)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2天报到。(三)运动员称量体重时,须向裁判员出示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四)裁判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统一组织培训、学习。九、其他(一)参赛单位往返旅差费和食宿费自理。(二)报名日期截止前,未提交报名表,视为主动放弃比赛。(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