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xml:namespace>
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吉林省田径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农安县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15日至17日在农安县公共体育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以下简称各市州、县(市、区)〕。
各中学运动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所在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名,代表所在市州、县(市、区)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
五、竞赛项目(98项)
(一)甲组(U20、33项)
男子(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0.914米)、110米栏(1米)、400米栏(0.914米)、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五项全能〔跳远、标枪(800克)、200米、铁饼、1500米〕。
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0.84米)、400米栏(0.762米)、5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二)乙组(U18、35项)
男子(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2000米障碍(0.914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4米)、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
(三)丙组(U16、30项)
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14米)、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检录参赛。甲组运动员和外省户籍运动员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协议期不低于6年)。
(二)各市州、县(市、区)分别限报一队,报名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三)各单项报名参赛不足3人,该项比赛取消。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1.甲组(18-19岁):2000.01.01至2001.12.31出生。
2.乙组(16-17岁):2002.01.01至2003.12.31出生。
3.丙组(15岁及以下):2004.01.01以后出生,骨龄15.9岁以下。
(五)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六)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运动员须签订参赛声明(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七)报名确认后如运动员出现伤病不能参赛,需开具医院证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剩余项目或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八)拒绝参加省田径队集训或集训中途擅自离队的运动员取消其所获成绩。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原则上按照《田径竞赛规则》决定赛次。
(三)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和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
(五)比赛在塑胶场地进行,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统一准备。
(六)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退回,败诉不退。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参赛不足8人(含8人)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录取前3名;参赛3人录取1名。
(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全能项目双倍计分;破全省青少年纪录者加9分。
(三)以各参赛队为单位进行团体总分排名。
(四)各单项必须至少6人有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30天前将加盖参赛单位所在市州或、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传真或邮寄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指定邮箱:jilintianjing@sina.com,报名表电子模板在吉林省竞技体育群文件中获取;报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邮编:130022,传真:0431-81819172;联系人:高扬,电话:0431-81819172、13196009444。
报名材料不齐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表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进行编排。参赛队员的保险单以及参赛声明须在报到时上交,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裁判员、运动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裁判员进行培训实习,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
(三)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指定1名代表参加。
十、其它
各单位旅差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等一律自理。
主办单位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主要裁判员参加工作,副裁判长以上级别裁判员报请省体育局审定合格后方可参与赛事执裁,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工作需要选派。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