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xml:namespace>
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东丰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东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7月10日至11日在东丰县举行。
五、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以下简称各市州、县(市、区)〕。
各中学运动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所在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名,代表所在市州、县(市、区)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
六、竞赛项目(25项)
(一)甲组(10项)
甲组(5项):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30公里个人计时赛(达级项目)、50公里团体计时赛、40-60公里个人赛(达级项目)。
女子(5项):500米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15公里个人计时赛(达级项目)、30公里团体计时赛、30-50公里个人赛(达级项目)。
(二)乙组(9项)
男子(4项):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20公里个人计时赛、30公里团体计时赛。
女子(5项):500米个人计时赛、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20公里团体计时赛。
(三)丙组(6项)
男子(3项):500米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30公里团体计时赛。
女子(3项):500米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20公里团体计时赛。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检录参赛(含冬季项目运动员)。甲组运动员和外省户籍运动员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
(二)年龄规定
1.甲组(17-18岁):2001.01.01至2002.12.31出生。
2.乙组(15-16岁):2003.01.01至2004.12.31出生,骨龄16.9岁以下。
3.丙组(14岁及以下):2005.01.01以后出生,骨龄14.9岁以下。
(三)各单位个人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不限,团体项目分别限报一队。报名参赛人数个人项目不足3人、团体项目不足2队,该项比赛取消。
(四)各单位团体项目报名参赛人数:男子5人,女子4人。
(五)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六)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声明(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七)报名确认后如运动员出现伤病不能参赛,需开具医院证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剩余项目或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八)拒绝参加省自行车队集训或集训中途擅自离队的运动员,取消其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服装、器材和车辆自备,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
(三)运动员必须佩带经过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
(四)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申述并交纳申述费500元。
九、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参赛不足8人(含8人)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录取前3名;参赛3人(2队)录取1名。
(二)男子甲组30公里个人计时赛、40-60公里个人赛,女子甲组15公里个人计时赛、30-50公里个人赛等4个项目,必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30天前将加盖参赛单位所在市州或、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传真或邮寄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指定邮箱:jilintianjing@sina.com,报名表电子模板在吉林省竞技体育群文件中获取;报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部,邮编:130022,传真:0431-81819160;联系人:王萍,电话:0431-81819160、13304300370。
报名材料不齐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表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否则不予进行编排。参赛队员的保险单以及参赛声明须在报到时上交,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裁判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运动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
十一、其它
主办单位选派技术代表和主要裁判员参加工作。副裁判长以上级别裁判员报请省体育局审定合格后方可参与赛事执裁,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工作需要选派。
(二)运动员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各单位食宿费和交通费一律自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