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11月23日,延边体育馆
四、竞赛组别、项目
初中男子组:51、55、59、63、67、+67公斤级
初中女子组:43、46、49、52、56、+56公斤级
小学男子A、B组:30、35、40、45、+45公斤级
小学女子A、B组:20、24、28、32、+32公斤级
五、参加单位
各县(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本校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1.初中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小学A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3.小学B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
(四)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必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证明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赛制。
(三)运动员必须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的道服,自备个人护具(头盔、护身、护裆、护臂、护腿、)。
(四)组织委员会不提供头盔、护身、护裆、护臂、护腿。
(五)仲裁委员会对裁判员进行现场评估,出现两次明显错误,立即撤换。
八、录取办法
(一)小学组前3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
(二)初中组各级别比赛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初中组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或5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际参赛6人或6人以上时,比赛录取前3名,比赛录取前2名和并列第三名2名。其中,人数标准以第一轮实际上场比赛人数为准(在第一轮弃权的运动员,不属于实际上场运动员,同时因轮空直接参加第二轮比赛并弃权的运动员也不属于实际上场运动员)。
(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教育局、文体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文体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三部,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qq:2859135151,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报名后因故换运动员时,向主办单位交每人次100元的管理费。
(二)运动队报到:各队于赛前1天报到。报到当日下午3点召开组委会。各代表队须交比赛保证金500元,对无违规的代表队,赛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资格认定:延边州教育局于比赛前10天将各参赛单位《报名单》上传至延边州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运动员体重级别,根据比赛前一天运动员实际体重为准。
网址:http://edu.yanbian.gov.cn/sy/
十、裁判员
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经费
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