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延边体育中心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2月18日-19日
比赛地点:延边滑冰馆
五、组别设置
设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组:男、女 500米、1000米、1500米、2000米
2.小学A组:男、女 500米、7圈、1000米
3.小学B组:男、女 3圈、500米、7圈
4.小学组2000米接力比赛,各县(市)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各组别参赛运动员4名。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各县(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二)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含高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规则》执行。竞赛采用111.12米标准场地。
(二)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不穿着参赛队统一比赛
服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比赛装备要求
·短道比赛用头盔;
·短道比赛用防切割比赛服;
·护腿(塑料或防切割材料);
·手套(防切割或皮质);
·护颈(防切割);
·护踝(防切割);
·冰刀的后缘必须磨圆,其圆弧半径为1cm (5角硬币的半径);
·防护眼镜(强烈建议);
·赛前检查比赛装备,没有达到比赛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将被
取消参赛资格。
(三)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小学组录取前三名,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实际参赛7人以上(含7人)时,比赛录取前5名。以上录取办法,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
中学组(达标标准合格者)录取前5名颁发成绩证书,未达到标准的运动员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教育局、体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体育局报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县(市) 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延边州体育局3楼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