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图们市体育局 图们市网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2月15日—2月17日
比赛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
五、竞赛组别、项目
(一)竞赛组别
设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
(二)竞赛项目
初中组、小学A组:(单打、双打) 小学B组:(单打)
六、参赛单位
各单位以县(市)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二)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组别不足3个队的报名项目,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小项不足3人报名,取消该项比赛。
(四)每局比赛是一盘决胜制,6:6抢七。
(五)6人(对)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比赛;若7(含7人)人(对)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比赛。第一阶段: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A、B两个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一名至第四名;A、B两个组后几名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第五名至第八名。
十、录取办法
(一)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体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到本县(市)文体局报名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号管理三部、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图们市文体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报到当天进行培训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