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延边州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延边州羽毛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延边帕蓝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延吉市斯玛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
延吉市帕蓝体育用品商店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6日
(二)地点:天速华夏羽毛球馆
三、比赛项目:
单项赛: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比赛需求。
(二)承办单位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如实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三)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的现役运动员不能报名参赛。
五、竞赛组别:
根据年龄分为3个组别
甲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36~45岁(1984年12月31日—1975年1月1日)
丙组:46岁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前出生)
注:
1、大年龄段可打小年龄段,反之则不行。
2、如果1个组别报名不足4对(含4对),取消该组别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不可兼项报名。
(二)赛事服务费:每人每项50元。
(三)报名(微信报名附报名表):
联系人:姜明虎 电话:17766888858(微信同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
(五)报名经确认无故不参加比赛,不退还赛事服务费。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2017版《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分组数目),第二阶段比赛单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报名人数另定)。
(三)记分方法:均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决胜负,16分交换场区,31分封顶。
(四)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检录开始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五)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比赛用球:李宁AD4。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均录取前4名颁发奖品。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
3、比赛采用1人裁判制,决赛将适当增加裁判员数量。
十、其它:
(一)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供随时查验。
(二)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比赛资格。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运动员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延边州羽毛球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