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xml:namespace>
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
长春市明星荣耀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日-7日 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
甲组:55kg、61kg、67kg、73kg、81kg、89kg、96kg、102kg、109kg、+109kg抓举、挺举、总成绩。
乙组:55 kg 、61kg、67kg、73kg、81kg、89kg、96kg、102kg、109+kg、109kg级总成绩。
丙组:49kg、55kg、61kg、67kg、81kg、89kg、+96kg级总成绩。
(二)女子
甲组:45kg、49kg、55kg、59kg、64kg、71kg、76kg 、81kg、87kg、+87kg级抓举、挺举、总成绩。
乙组:45kg、49kg、55kg、59kg、64kg、71kg、76kg 、81kg、87kg、+87kg级总成绩。
丙组:40kg、45kg、49kg、55kg、59kg、64kg、+71kg级总成绩。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在吉林省注册方可参赛,甲组运动员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注册(注册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吉林省注册证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二)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数按1:8配备,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7岁-19岁(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5岁-16岁(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2岁-14岁(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四)各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1000元参赛抵押金,否则不准参加比赛;如比赛期间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抵押金。
(五)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出具健康证明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六)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在参赛前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遵守锦标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和伤病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七、竞赛办法
(一)依据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技术规则举行比赛。
1.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级别。
2.运动员称量体重时,需向裁判员出示身份证和注册证,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3.试举重量增加必须为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
4.比赛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5.运动员或教练员必须在上场前规定时间的前30秒内提出更改试举重量。在规定的每次试举时间一分钟或连续试举时间两分钟内也是如此。
6.取消同级别成绩相同体重轻者获胜资格,改为试举同等重量先成功者获胜。
(二)按照省体育局要求甲组、乙组、丙组运动员需参加赛前资格审查,体能和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与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八、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成绩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在比赛前30天将报名表打印(加盖公章)邮寄至吉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联系人:孙海波;联系电话:0431—85680244,18604444031;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 61301316@qq.com(电子报名表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报名表需按规定表格填写(报名表附后,可复印);逾期报名按不参赛论。
(二)各参赛单位须于比赛前2天报到。
(三)运动员称量体重时,须向裁判员提交国家、省级注册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报到,统一组织培训、学习。
(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报到时需交所有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官员)5日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核酸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合格者方可进入赛区参加比赛。
十一、其他
(一)参赛单位差旅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比赛成绩达到等级标准者,可授予等级称号。
(三)报名日期截止前,未提交报名表,视为主动放弃比赛。
(四)报名以补充通知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心
二0二0年九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