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吉林省体育局雪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 承办单位
吉林省滑冰协会
吉林市北大湖滑雪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8日-21日在吉林北大湖滑雪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
五、竞赛项目
(一)越野滑雪
甲组:
男子:双追逐C7.5km+F7.5km、个人短距离C、传统15km、4x10km接力、团体短距离、F30km集体出发
女子:双追逐C5km+F5km、短距离C、传统10km、4x5km接力、团体短距离、F30km集体出发
乙组:
男子:双追逐C5km+F5km、短距离1.5km、传统10km、4×5km接力、团体短距离F、F15km集体出发
女子:双追逐C5km+F5km、短距离1.5km、传统10km、4×5km接力、团体短距离F、F10km集体出发
丙组:
男子(4项):双追逐C5km+F5km、短距离C1.5km、传统10km、4×5km接力
女子(4项):双追逐C5km+F5km、短距离C1.5km、传统7.5km、3×5km接力(2棒传统+1棒自由)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在吉林省注册方可参赛,甲组运动员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注册(注册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吉林省注册证参赛,否则不得参赛。
(二)年龄规定
1.越野滑雪:
甲组:18岁以下(含18岁),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15岁至16岁,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出生。
丙组:14岁以下(含14岁),200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证明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四)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必须在参赛前签署“免责声明”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锦标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抽签事宜由赛会决定。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越野滑雪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裁判员手册。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将参赛报名单一式两份邮寄或传真到吉林省体育局雪上运动管理中心(以邮戳为准),逾期无效。
联系人:吕佳兴 电话:1999056893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雪上运动管理中心
邮箱:1875720828@qq.com
(二)报名时必须使用统一印发报名单逐项填写,并加盖单位、医疗部门公章,否则无效。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改。
(三)各单位于赛前两天报到,赛前两周可到比赛场地训练,承办单位协助安排食宿、交通,开放场地,费用自理。
(四)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赛会报到,裁判长、竞赛秘书于赛前三天到赛会报到,逾期报到不予接待,经费自理。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雪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二)仲裁委员工作职责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十一、其它
(一)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承办单位应保证场地设备完善安全,线路畅通。
(三)运动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器材参加比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