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珲春市体育局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高中组、初中组
时间:2022年8月11日—12日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时间:2022年8月14日—16日
地点:珲春市网球场
五、竞赛组别
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5-6年级、小学乙组3-4年级、小学丙组1-2年级。
六、竞赛项目
高中组:单打
初中组:(单打、双打)
小学甲组:(单打、双打)
小学乙组:单打
小学丙组:单打
七、参赛单位
以县(市)或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
(二)小学分组规定
小学组分为甲、乙、丙三组别。
小学甲组为5、6年级学生;
小学乙组为3、4年级学生;
小学丙组为1、2年级学生
(三)年龄规定
1.高中组: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
2.初中组: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3.小学甲组: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4.小学乙组: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5.小学丙组: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运动员在校学生按学籍为主,输送到州体校、省体校的运动员按规定年龄参加比赛。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
九、运动员资格
(一)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允许参赛。
(二)必须是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含高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含高中)小学学籍;
(三)延边籍中(含高中)小学生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地不在同一县(市)的,运动员代表就读地参赛。
(四)输送到州体校、省体校和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以二代身份证和吉林省注册证为准。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大项不足三个队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小项不足3人(对、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每局比赛是一盘决胜制,6:6抢七。
(五)6人(对)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比赛;若7(含7人)人(对)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比赛。第一阶段: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A、B两个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一名至第四名;A、B两个组后几名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第五名至第八名。
十一、录取办法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二)设立“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赛风赛纪
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县(市)参赛运动员(队)资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运动员(队)在比赛中违反规则、规程,影响、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不听劝告的;组委会将向县(市)政府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扣除比赛押金。
1.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对方相关人员,以推、撞、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
2.以占据场地等形式故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干扰执裁,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拒绝领奖,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3.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
4.无故弃权或停赛、罢赛,或在赛事活动期间酗酒、赌博、闹事等行为;
5.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
6.其他违背体育道德、违反公序良俗、违反赛风赛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的言行。
各代表团(队)对违反赛风赛纪等问题的举报和申诉,需于该项目比赛开始前向大会书面提出,赛后不予受理。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体育局、教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报送到所在县(市)体育局,由县(市)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二科,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电子版报送邮箱:2859135151@qq.com(拒收微信报材料),邮寄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07室。无公章或逾期不报者视为不参加(以邮戳日期为准)。如报名后因故换运动员时,向主办单位交每人次100元的管理费。
各县市体育局报名联系方式:
延吉市 电话:2702208 珲春市 电话:7623372
图们市 电话:3632404 敦化市 电话:6238366
和龙市 电话:4227024 龙井市 电话:3232763
安图县 电话:5822662 汪清县 电话:8816909
(二)运动队报到:因疫情各代表队统一食宿,地点;珲春市君悦假日酒店;俄罗斯街南入口西侧,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费用自理),酒店至赛场组委会统一安排车辆接送。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报到。报到当日下午3:00在珲春市君悦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各组别参赛队须交1,000元参赛保证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裁判员报到:裁判长等主要人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当天进行培训和实习。
十四、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一律自理。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体育局。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