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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 主办单位:吉林省体育局
  • 比赛时间:2022-08-07 08:00 至 2022-08-16 16:00
  • 比赛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池北区全民健身中心
  • 此比赛不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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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乒乓球曲棍球篮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排球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2年8月7 -16日

      竞赛地点:长白山池北区全民健身中心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排球、女子甲组排球;

      男子乙组排球、女子乙组排球。

      六、参加单位

      各市州(含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中学、体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

      1、吉林省体育局本周期注册合格的排球项目运动员,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赛。

      2、外省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未满十六周岁协议期签至十六周岁生日,满十六周岁协议期限至少6年)。

      3、未经吉林省体育局允许代表外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全国注册系统注册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以学校为单位报名的队伍,报名人员须为本校在籍学生,报名时须提供盖有本校公章的运动员学籍卡。

      (三)各单位各小项限报一支队伍,各小项报名不足3队,取消该小项比赛。为了鼓励乙组队伍参赛,允许同一市州乙组队伍联合组队,但只能以县区或者市州单位报名。

      (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6名。赛前联席会议从第一次报名的16名运动员中确认参赛运动员10-14人,确认10-12名运动员时可以包含0-1名自由防守队员,确认13-14名运动员时必须包含2名自由防守队员。不足10人的队伍,取消比赛资格。

      (五)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6岁-18岁(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岁-15岁(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六)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和场馆途中),并签署免责声明和赛风赛纪承诺书、个人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报到时一并出具,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不足8支队伍进行单循环赛;8队(含8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每场须打满三局,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单循环赛每场打满三局,每天进行2轮比赛,根据队伍报名的先后顺序,按照“贝格尔编排法”编排竞赛日程;如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制,依据2021年吉林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出现缺席时,名次递补,其他队伍采用抽签方式落位。

      (三)本次比赛甲组运动员将进行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测试,非自由防守人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发球,自由防守人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接发球,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补充通知。

      (四)比赛用球:比赛用球为米卡萨V200w,由承办单位提供。

      (五)比赛服装:各参赛队须准备深浅两种颜色,且款式统一的比赛服。运动员身前号码至少15cm高,身后号码至少20cm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cm。队长队服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cm,宽2cm的条状标志。

      (六)单循环赛决定名次计算办法

      1. 胜场 -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 积分 - 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计分方式:2局采用25分制,先得2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伍获得本局胜利。第3局采用15分制,第3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伍获得本局胜利。比赛结果为3: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2.1 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2 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3 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2.4 当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奖励前12名,颁发成绩证书,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比例为运动队5:1,运动员10:1,裁判员15:1。设“优秀教练员奖”, 按参加单位3:1比例评选。

      (三)比赛获得前三名的队伍,方有资格申请参加下一年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青少年排球比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加盖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于7月18-25日前报送或邮寄(以到达日期为准,且必须电话告知)至吉林省体育局乒曲篮武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692号)。同时,将以队伍名称命名的电子版报名表以添加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1250152390@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飞   电话:0431-85680242,18943933823

      (二)参赛单位报名后,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于赛前10日报吉林省体育局乒曲篮武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否则取消下年度参赛资格。运动队抵达赛区已进行比赛,不得提前退赛,否则取消下年度参赛资格。

      (三)裁判长于赛前2天报到,运动员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十一、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食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为了做好省内重点赛事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流动疫情接触风险,大会严格规定封闭式统一食宿管理,具体报到、食宿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三)各参赛队伍报到时须向大会缴纳竞赛保证金2000元,如无赛风赛纪等问题,比赛结束保证金将如数返还。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辱骂竞赛官员等违反赛风赛纪问题,除扣除保证金外,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全省通报、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停赛等处罚。

      (四)技术官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吉林省体育局乒曲篮武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可由承办单位选派报中心批准。

      (五)比赛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

      (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吉林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2年吉林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报名表

      位(章):              领 队:           电 话:

      :                    教 练:           电 话: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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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

      场上位置

      省注册年份

      出生日期

      体重kg

      身高cm



































































































      备注:运动员比赛服装必须按照运动员报名单比赛服装号码与姓名一致印制,赛区组委会赛中核实出不一致情况,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