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延边州中小学篮球比赛规程
- 赛事规程
- 赛事花絮
- 成绩公示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汪清县体育局 汪清县教育局 汪清县全民健身中心
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8月4日——7日
比赛地点:汪清体育公园综合体育馆
五、组别设置
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U13 U12组、小学U11组、小学U10组、小学女子组
六、参加单位
以县(市)或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2名,如运动员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2名运动员之内替换。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各组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队时,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男子小学组U13—U12组 、U11组 、U10组三个组别各县市最多可报3支队伍,由所在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它组别报名队数不限。
(三)年龄规定
高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U13—U12组:(2009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U11组:(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U10组:(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小学组(2009年9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四)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取消比赛资格。在吉林省注册代表延边州以外其他地区的运动员不准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队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期间),签订参赛保证书,并提供县级市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报到时须将以上材料交竞赛组委会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和计分办法均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二)比赛篮筐高度和用球:男子高中组、初中组使用7号球,女子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男子U13、U12使用6号球,小学女子组、小学男子U11、U10组篮筐高度距离地面2.75米,使用5号球。
(三)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方式,参赛队伍少于6支队伍(含6队)进行单循环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队伍顺序。参赛队伍6支以上分两阶段进行,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赛,队伍采用抽签方式入组,队伍为7-12队分成2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5-8名,小组5、6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9-12。12队以上分成4组先单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8名,小组3、4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9-16名。淘汰赛A、D组,B、C组进行交叉(如交叉赛中小组为单数,排名最后的队伍直接按小组成绩进行对阵)。
(四)名次排列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则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比赛有相同胜负记录的队伍之间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2、比赛有相同胜负记录的队伍之间比赛得分的高低;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4、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
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五)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为4节,高中组、初中组每节10分钟、小学组比赛每节8分钟,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之间休息1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3分钟。
2、每队必须分成两组运动员参加第一、二节比赛,第三、四节阵容可自由组合。第一、二节比赛按5分钟(小学组4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5分钟(小学组4分钟)左右成死球的时候(避开罚球时刻,可为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的计时员鸣哨,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双方换人。临场裁判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
3、上半时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4、小学组12名队员分成两组阵容,在比赛开始前报告给记录员,每组6名队员,其中5名场上队员,1名替补队员,分别参加第一节和第二节比赛。(半场结束教练员可重新调配两组阵容,分别参加第3节和第4节比赛)。比赛必须采用人盯人防守形式,不允许区域防守。否则,经警告后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5、小学组如果在比赛结束时,两队比分相同,则由裁判员指定球篮,第四节比赛结束时场上双方的 5 名队员交替进行罚球( 穿浅色比赛服队先罚 ),累计得分多者获胜,若罚球结果相同,则进行场上队员的 1 对 1 罚球,先领先 1 分的球队获胜 。
6、如某队伤病等原因导致参赛队员不足10人,则前两节比赛由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比赛,如不足9人,则该队不计成绩及名次。
(六)每队须有两种以上深浅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到达赛区后将进行核查。如无特殊要求,竞赛日程中左侧为主队,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
九、录取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团体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
(二)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
(三)大会评选“最有价值球员”、“得分王”、“抢断王”、“最佳第六人”、“最佳防守球员”。
(四)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赛事纪律规定
教练员、运动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赛事活动组委会或相应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视情况依纪依规处理。教练员、运动员有以下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等处罚。
1.弄虚作假等虚假比赛行为;
2.通过行贿受贿、自行或指使运动员消极比赛、违规干扰比赛进程等实现操纵比赛或影响比赛结果的行为;
3.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对方相关人员,以推、撞、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
4.以占据场地等形式故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干扰执裁,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拒绝领奖,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5.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
6.无故弃权或停赛、罢赛,或在赛事活动期间酗酒、赌博、闹事等行为;
7.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
8.其他违背体育道德、违反公序良俗、违反赛风赛纪、违反防疫要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的言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按照下发文件格式填报)等材料分别盖县(市)体育局、教育局公章,电子版所有文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所在参赛单位。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报送到所在县(市)体育局,由县(市)体育局于赛前10天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一科(各项纸质材料收取1份)。拒收无公章或逾期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2730015,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邮箱:39480575@qq.com。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报到。报到当日下午3点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队提前30分到会,提交《参赛保证书》、48小时内的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县级市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证明》、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参赛保证金等材料。
各组别参赛队须交1,000元参赛保证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报到进行培训和实习。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