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 赛事规程
- 赛事花絮
- 成绩公示
各县(市)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州足球项目竞赛水平,培养足球项目后备人 才,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 发展规划(2016-2050 年)》,经研究决定 2023 年 2 月 15 日 -17 日举办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请各单 位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具体比赛办法及有关事项按照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执行。
此通知。
附件: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
附件: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竞赛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赛事名称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第二条 赛事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延边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延边州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延边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三条 赛事组织形式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以下简称锦标 赛)由延边州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办,延边州足球协会负责 赛事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 竞赛办法
第四条 竞赛办法和比赛日程
一、竞赛办法:锦标赛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报名参赛 8 支球队,总比赛场次不低于 16 场比赛。
二、比赛日期:2023 年 2 月 15 日-17 日
三、比赛地点:延吉市金大足球场
第五条 赛事冠名
如没有冠名单位,比赛名称定为《2023 年“中国体育彩 票”杯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六条 参赛资格
一、运动队 参赛运动队可通过自由组合(不限区域范围)以俱乐部 的形式组队报名参赛;各县(市)体育局可以推荐一支符合 条件或成绩优异的俱乐部代表县(市)参加锦标赛。
二、运动员 1、运动员必须是适合参加激烈足球比赛的身体健康者; 2、运动员必须是持有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的延边朝鲜族 自治州境内的中国公民; 3、运动员不受户籍所在地区域限制,可按本人意愿申 请加入州内任何一个足球俱乐部,并代表俱乐部参赛。
第七条 报名
一、报名运动队必须准确填报下列内容 (一)运动队名称; (二)运动员的姓名、出生年月日; (三)运动员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号码; (四)运动员参赛球衣号码。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6 名。
三、报名运动员应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
四、报名单须加盖本县(市)体育局或推荐单位公章方 可有效;
五、参加锦标赛的各运动队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前,将 电子版、纸质版报名单、参赛保证书报送至延边州社会体育 管理中心,纸质版必须加盖县(市)体育局公章。电子版邮 箱地址:741419868@qq.com;纸质版邮寄地址:延吉市长白 山西路 5155 号延边州体育局 403 室;联系人:张成男、联 系电话:13324333096 0433-2730087。
六、赛前联席会:2 月 15 日上午 10 时,延吉市韩元智 能宾馆 8 楼会议室。
七、报道 报道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11:30-12:30 报到地点:延吉市韩元酒店大厅 联系人:张成男 13324333096
第八条 资格审查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符合 参加足球比赛的身体状况;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签署《运动员参赛保证书》, 否则不允许参赛;
三、比赛开始前在赛会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当值裁判员、双方领队持双方运动员身份证对双方报名运动员资格进行 互检,确认对双方运动员资格无异议后比赛开始,比赛开始 后大会不接受任何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双方的互检仅限当 场次有效。
第四章 规则与规定
第九条 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锦标赛采用 8 人制,使用 4 号球,比赛时间为 60 分钟,上下半场各 30 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 10 分钟;
三、每场比赛可报 8 名替补队员,8 名队员可以替补上 场,换人次数不能超过 3 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次数,被替 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比赛。
第十条 红、黄牌
同一名运动员或替补席球员官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 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 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相关条例和犯规行为性质, 有权对运动员或替补席官员进行追加处罚;
第十一条 纪律保证金
参加锦标赛的球队必须交纳 2000 元纪律保证金,比赛 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赛后全额退还。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一、运动员必须着标准胶钉足球鞋,佩戴护腿板;
二、各球队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
第五章 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扣除纪律保证金,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比赛期间如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经赛事 组委会调查核实后,将追究其领队、教练员的责任。同时扣 除全部纪律保证金,并取消教练员执教资格和当场次比赛成 绩;
二、比赛期间如出现严重犯规、暴力行为、用语言或行 为辱骂、攻击对方队员、裁判员、观众的行为,根据相关规 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比赛期间出现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直接红牌)每 人次罚款 500 元。如出现团队违规违纪行为将扣除全部纪律 保证金;
四、未经赛事组委会同意提前结束比赛或离会的球队。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比赛按弃权处理, 并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
一、除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未经赛事组委会同意拒 绝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赛事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 5 分钟内未恢复中断的 比赛;
四、未能按照赛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比赛;
五、在比赛中弃权或中途退出比赛,对方比分均计 3∶0获胜; 违规违纪处罚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 法》、《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执行。
第六章 决定名次和奖励 第十五条 计分和决定名次
一、在单循环比赛当中,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在单循环比赛当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 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一)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二)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 前;
(四)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五)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六)公平竞赛积分高者列前(红黄牌减分,每张黄牌 减 1 分,每张红牌减 3 分);
(七)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第十六条 奖励
一、获得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并列二等奖, 第五、六、七、八名并列三等奖,并颁发奖杯及奖牌。
二、最佳球员 1 名,颁发证书、奖杯。
三、优秀裁判员 1 名,颁发证书、奖杯。
四、公平竞赛奖 1 队,颁发证书、奖杯。
第七章 裁判长、裁判员
第十七条 裁判长、裁判员
裁判长与裁判员由延边足球协会裁判员委员会指派。
第八章 经 费
第十八条 参赛费用
一、裁判员裁判费、食宿费、赛事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 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增补和修改,本规程解 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 1: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报名单
附件 2: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锦标赛 参赛保证书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 2023 年延边州青少年足球俱乐 部锦标赛。
二、自觉遵守赛会有关规定和竞赛规程、规则,服从赛 事安排。
三、自觉维护竞赛秩序和比赛纪律,文明参赛、公平竞 赛,服从裁判员的一切裁决,在大会期间对自己的一切行为 负法律责任。
四、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以及自身意外的 风险责任,并自费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自觉向赛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关资料用于核实 本人身份,并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参赛人(本人签名):
监护人(签字):
2023 年 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