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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第二十届运动会 秋千比赛竞赛规程


 

延边州第二十届运动会

秋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汪清县人民政府  延边州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828-30

地点:汪清县体育公园综合体育场

四、参赛组别

初中组、小学甲组。

五、竞赛项目

单人触铃

单人高度

双人触铃

双人高度

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一)以县(市)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青少年组的运动员经医务部门确定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的,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及参加保险证明单。如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一律不能参加比赛

(二)青少年组必须是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小学生在校生,并具有延边中小学学籍的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的年龄组别比赛 

(三)小学甲组:20041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200111日以后出生者

八、竞赛办法

(一)运动员出场顺序采用抽签方法决定。

(二)团体赛以4名运动员双人高度、双人触铃、单人高度、单人触铃的四项比赛成绩之和记团体名次。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审定的《秋千竞赛规程》。

九、录取与奖励

(一)青少年组团体赛录取前6名,按14108642记分,前三名发奖杯。

(二)青少年组个人录取前8名,按照97654321计分,前三名发奖牌,前六名发证书。

(三)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第一次报名:只报参加项目和人数。群体处电子邮箱地址:115600607@qq.com;传真:2730089;邮寄地址: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群体处收,联系人,国庆;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处,比赛前一个月报名。

第二次报名:待定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上午10点中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一、裁判长与裁判员

1、大会裁判长与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汪清县文体局选派。 

十二、其他

(一)各队一切费用自理,如需要大会安排住宿请提前与承办单位文体局联系。大会负责部分竞赛费和裁判费;

(二)参赛队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在赛会期间发生的意外大会不负责任;

(三)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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