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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吉林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分类:官方   发布时间:2017-05-18   点击量:1,317


各县市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促进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普及与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吉林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连续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者,以基层健身辅导站(点)活动积极分子为主,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二)具有体育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书者。

(三)在全国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前12名或在全省正式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教练员,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事业,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履行正式申报手续者(正式比赛指全运会、省运会等相关综合运动会和各单项锦标赛;符合本条规定资格参加培训人员,须年满18周岁)。

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19日-7月23日

长春市光机宾馆。

三、培训内容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理论集中授课。

四、考试及考核

采用考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查形式有:作业、专题报告等;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其中考查占40%,考试占60%。总成绩评定和考查、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合格者可申报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五、具体要求

(一)学员在培训期间实行全脱产并严格执行不请假规定。学员需认真填写《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经所在县(市)、区,地区体育(文体)局盖章。

(二)请各县市负责部门认真组织培训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连同学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体育院校毕业证复印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于62日前报到延边州体育总会,同时指定一名负责人配合带班老师管理本地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各项事宜。

(三)费用

除交通费自理外,其它全部费用由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承担。

六、报到

(一)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当地体育部门介绍信和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清姓名、地区)。

(二)报到地点

长春市长光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光机宾馆大堂(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506号)

(三)乘车路线

1.长春站(南出口):乘坐6路、66路、306路公交车,到工农广场站下车沿昂昂溪路或工农二胡同前行200米到工农大路南湖游泳区对面即是。

2.高速公路(卫星广场)客运站:乘坐270路公交车,到南湖游泳区站下车对面即是。

3.长春西站:乘坐54路至红旗街下车,转270路或232路公交车至南湖游泳区站下车对面即是。

七、联系方式

延边州体育总会

人:于钟凯

   话:2730087

   机:15104336220

   箱:331922435@qq.com

附件:1、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2、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3、各期培训时间、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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