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赵宇航等16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一、游泳(1人)
赵宇航 男 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跆拳道(3人)
姜 涵 男 洮南市少儿体校
张耀东 男 辽源市体育运动学校
李佳音 女 长春市第二中学
三、摔跤(1人)
程鑫鑫 女 前郭县少儿体校
四、曲棍球(5人)
隋金阳 女 延吉市第九中学
李香美 女 延吉市第九中学
路宛萦 女 延吉市第九中学
丁明莉 女 延吉市第九中学
乔婉婷 女 延吉市第九中学
五、篮球(3人)
张志宇 男 长春市第十七中学
王博森 男 长春市第十七中学
宋抒航 男 长春市第十七中学
六、排球(3人)
吴炫静 女 延吉市第二高中
高银莹 女 延吉市第二高中
付奇囡 女 延吉市第二高中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吉林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提供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778号
电话:(0431)893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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