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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全民健身器材配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边智慧体育   发布时间:2017-09-15   


吉林省体育局文件

吉体群字〔2017〕1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全民健身器材
配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贫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级体育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是优先为贫困村配备健身器材。脱贫攻坚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请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准落实到位。为确保按时完成2017年全省健身器材的配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为全省387个贫困村配备健身器材(各市县已确认);
   (二)为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200个行政村配备健身器材(各县市按照省文化厅下达的文化小广场名单配备器材);
   (三)为43个贫困县行政村配备器材(中宣部已下发名单,安图、龙井、和龙、汪清、靖宇、镇赉、通榆和大安有配备任务);
   (四)为和龙、龙井和安图97个边贫村配备健身器材(国家经费已拨付三个市县)。
二、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上述行政村的健身器材配备任务。
三、配建方式
市、县两级体育部门负责审核并确定全民健身器材受赠单位,负责安装后的验收工作;中标企业负责免费运输、免费安装和技术指导;受赠单位负责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市(州)、县(市、区)宣传部、扶贫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有关村名单或行政村数量转发给当地体育部门,请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马上再次确认,及早明确任务数量和项目单位,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完成配备任务。
(二)2017年下拨的健身器材必须优先配备给贫困村名单中尚未配备健身器材的行政村,不准超配备对象范围配备器材,省体育局将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配备器材。
    (三)各地体育部门要马上将配备名单交给中标企业;指导并配合企业高标准完成器材配备任务。
    (四)为行政村配备健身器材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共同任务,省级配备的器材不足的县(市、区),请县(市、区)利用本级体彩公益金配齐,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配备任务。
    (五)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对履约验收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健身器材的验收工作,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完成配建的行政村逐一实地检查验收,验收负责人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视为合格,并于2017年12月7日前将验收报告和汇总名单报省体育局备存,三方协议、验收单及验收后的场地图片装订成册由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存档。
特此通知。

    


吉林省体育局

2017年9月15日

吉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2017年9月15日印发

 

公众号1副本[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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