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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竞赛规程
来源:吉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一、时间地点

预选赛:2017年6月3-5日  广东东莞麻涌镇

 赛:2017年8月28-30日  天津市

二、竞赛项目

(一)22人龙舟

男子组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女子组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二)12人龙舟

男子组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女子组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三、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按照2016年12月31日(含)前本人身份证住址代表所在省级体育部门参赛。

3、在校大学生凭一年以上有效学籍可代表学校所驻省(区、市)参赛。

4、跨省(区、市)运动员组合参赛,代表单位须与运动员户籍所在地单位签订《运动员交流协议》。

5、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6、办理和出具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在中国龙舟协会官网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代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四、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

(二)各代表队22人龙舟男子组、女子组均限报28人。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20名、替补4名(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三)22人龙舟男子组、女子组参赛运动员须兼项12人龙舟男子组、女子组参赛。

(四)各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男女组限报1支队伍参赛。

(五)参加决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预选赛的运动员。

(六)天津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可直接参加决赛,其他各代表队均须参加预选赛进入决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制定的《龙舟竞赛规则》(2014年版)。

(二)按照国际龙舟联合会器材标准,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划桨自备。

(三)各组别10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四)预选赛、决赛分组及赛道、舟号均通过抽签决定。

(五)预选赛、决赛均设4条赛道按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程序进行。

(六)各代表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大队旗规格:高1米、宽2米;小队旗规格:高0.6米、宽0.8米。大、小队旗均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制代表队名称(文字顺序由左至右)。

(七)各代表队须统一比赛服装。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代表队预选赛男子组、女子组团体总分(22人龙舟、12人龙舟6项比赛积分)前7名进入决赛,不足10支按名次递补。

(二)决赛奖励前8名,获得1-3名代表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4-8名代表队颁发奖励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代表队

1、以省级为单位填写《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竞赛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5月1日。

2、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须提交代表队个人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

3、预选赛报到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6日离会。

4、决赛报到时间2017年8月26日,8月31日离会。

(二)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在预选赛、决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次日离会。

(三)联系人:吕冉

      邮箱:zglzxh @126.com

      电话:010-67128832  

      传真:010-67133577

      地址:100763,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中国龙舟协会

八、技术官员

(一)设仲裁5名,技术代表1名,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裁判员20名,均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经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核。

(二)设辅助裁判(龙舟一级裁判)60名,工作人员(学生)50名,均由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群工部调派。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十、仲裁

仲裁委员执行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经费

(一)预选赛期间,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二)决赛期间,各代表队正编人员赛事期间的市内交通、食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体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体群字2017〕29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运动队自理。

(三)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预选赛由承办地承担,决赛由全运会组委会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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