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部署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自2021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6人,发放救助金13.5万元,在维护困难妇女权益中展现了检察担当、贡献了检察力量。
积极扩展案源线索,促进妇女救助“生根发芽”。该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积极推动检察办案人员关注困难妇女案件内部发现机制,将线索告知关口前移至控告申诉部门,实现困难妇女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的“无缝衔接”,形成各业务部门融合办案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培育妇女救助“开花结果”。该院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常态化组织召开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健全信息互通、问题研讨、线索移送等机制,有效促进司法救助工作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确保困难妇女司法救助长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
展开心理健康诊疗,守护妇女救助“硕果累累”。该院主动联系拥有专业资质、具备丰富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困难妇女精准化心理诊疗。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沙盘测评咨询等多元多维的心理干预,帮助困难妇女走出心理阴霾、迎接心灵的阳光、重获生活的希望。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心系困难妇女,向“她”援助,切实增强了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