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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井市全民健身大擂台系列活动
来源:龙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吉林省全面健身实施计划》,广泛开展社会业余轮滑活动,丰富广大业余轮滑爱好者对轮滑的情趣,激发广大市民参与轮滑运动的积极性,拟定2017年9月2日,在龙井市举办2017年全民健身百日行系列活动轮滑比赛。现在有关竞赛规程如下:

一、比赛主题

全民健身滑行 快乐身心健康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龙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龙井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龙井市海兰江儿童速滑俱乐部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17年 9月2日

比赛地点:龙井市江边市民公园

四、参加范围

(一)龙井市海兰江儿童速滑俱乐部

(二)龙井市业余体校

(三)社会组

五、参加方法、报名

(一)社会组各参赛队队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年龄应为三十周岁以上。

(二)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单上所有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各队按照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超过比赛时间20分钟,作弃权,取消比赛资格。

(四)参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报名时交纳保险单及县市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单,否则所出现的一切后果,大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运动员报名号码应按实际人数1号连续排列,运动服说明主、副颜色。

(六)为了掌握多少支队伍参加比赛,请各参赛队与8月20日前将报名单以电子版发至邮箱(协会联系人)3322698614qq.com(报名时运动员生日年月必须注明,跟第二代身份证相同。)

联系人:崔振燮      联系电话:13614430312

六、竞赛项目

(一) 小学甲组:男、女 500米 1000米

(二)小学已组:男、女 500米 1000米

(三)小学丙、丁组:男 女 200米 400米

(四)社会成人:400米 800米

(五)社会老人组:500米 1000米

(六)自愿参加 不计成绩3000米

七、竞赛方法、决定名次

(一)竞赛方法

1. 比赛采取淘汰制

2. 因参赛队遇到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比赛,必须在比赛前5天通知大会委员会。

(二)决定名次

1. 每组取前三名

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荣誉证书、全能前三名颁发奖杯。

八、对违规违纪处罚

(一)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参赛队,按比赛弃权处理

1.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未获得大会组织委员会同意,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大会组织会的安排参加比赛。

3.比赛过程中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者取消该运动员参加的比赛同时取消该队员比赛成绩。

九、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 比赛监督

1.比赛监督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2.比赛监督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指导协调区工作,对大会组委会负责。

(二)裁判长

1.裁判长由龙井市海兰江儿童速滑俱乐部指派。

2.裁判员由龙井市海兰江儿童速滑俱乐部指派。

十、对参赛单位的要求

各队不得占用工作时间进行训练,不得在训练及比赛期间公车私用、公款聚餐等。

十一、经费

本次比赛的组织费用及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的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二、申诉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在赛前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开赛后不再受理任何运动员资格申诉。

十三、附 件

本规程由海兰江儿童速滑俱乐部负责解释。

公众号1副本[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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