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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边州中小学田径 夏季训练营方案
分类:官方   发布时间:2017-07-14   点击量:1,589


为提高我州田径项目整体水平,培养和选拔高水平后备人才,加强我州田径项目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经过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在2017年7月举办延边州中、小学女子田径项目训练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 8月1日

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

四、参训人员及资格

(一)延边州内参加省运会县市中、小学从事田径竞赛项目的体育教师、运动员。 

(二)名额分配:参加省运会县市可推荐初中、小学学龄运动员参加,每个县市代表队报名人数不能超出20人(以上包括教练员)。

五、报名要求

(一)教练员:须为所推荐县市辖区内学校在职体育教师,并长期从事体育训练工作。

(二)运动员:要求学籍为延边州内中小学在读学生,须有学籍卡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7年7月20日之前将报名表(后附)一式二份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管理三部(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显 电话: 2738873,传真:2730093

(二)报到

各队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10点前报到。报到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馆(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延龙路1435号),同时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卡。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闵炳吉 电话:137-0448-3520 

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徐长炫 电话:136-9433-8588

七、经费

训练营活动期间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八、其它

1、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必须由本队教练员负责日常生活管理。

2、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自带行李、洗漱等生活用品,训练服装自备。

3、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4、报到当日上午10点30分召开训练营会议,各队的带队教师及所有营员参加,开会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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