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州羽毛球项目整体水平,培养和选拔高水平后备人才,加强我州羽毛球项目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经州体育局和州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延边州中小学羽毛球训练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 7月30日
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
二、参训人员及资格
(一)教练员:须为所推荐县市辖区内学校在职体育教师,并长期从事羽毛球训练工作。
(二)运动员:要求学籍为延边州内中小学在读学生,须有学籍卡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三)名额分配:延吉市第八中学15人、延吉市河南小学7人、珲春市第六中学10人、图们市石岘第一中学8人、敦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0人(以上包括教练员)。
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7年7月20之前将报名表(附后)、学籍卡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二部(延边州体育局306室,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报名表电子版传邮箱:191691356@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联系人:孙海丰,电话:2730094。
(二)报到
各队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10点前报到,10点30分召开训练营会议,各队的带队教师及所有营员参加。报到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馆(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延龙路1435号)。
四、经费
训练营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五、其它
1、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必须由本队教练员负责日常生活管理。
2、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运动员自带行李、洗漱等生活用品,训练服装自备。
3、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